《群芳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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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芳谱- 第6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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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得迷迷糊糊的时刻,帐外有人大步走进来,开口叫道:“杨兄弟……杨兄弟……”

杨宗志眯着眼睛,睡眼惺忪的阖着眼帘,从鼻中漫不经心的哼了一声道:“嗯……”

来人箭步走到他的面前站下,用手摇了摇他的胳膊,急道:“杨兄弟,快醒醒,外面有人找来了。”

昨夜陪着岳静和若儿两师姐妹胡闹了一整晚,今天的筋骨都是酸酸的,杨宗志被他蓦地推醒几分,睁开眼嗓音沙哑的道:“哦……朱大哥。”见到来人是朱晃,他强自撑起身子,笑道:“什么人呀。”

“来了两个少年,说是……说是杨兄弟你的故交,非要你出门去和他们相见不可。”朱晃答了一声,转头见李十二娘端着茶盘碎步走入,几天功夫不见,李十二娘一改绢布包头的飒爽英姿,反而将秀发用玉簪盘着,在脑后垂下了几缕,腮边嫣红,颇显风韵滋味。

朱晃从李十二娘的茶盘里接过茶盏,递到杨宗志面前,杨宗志用茶盅漱了漱口,清了清浑浊的嗓门笑道:“好,我们出去看看。”

有心想要问问来的是什么人,不过既然朱晃说不出所以然,显然不会是北郡中人,来人说是他杨宗志的故交,他默默思忖片刻,一时想不出究竟。

照说这个时候,朝廷定然不会派人过来的,朝中自顾不暇,哪里有这种余力,那么来人或许是江湖豪客,前一次幽州城大捷,少林武当和丐帮邀来了数万高手相助,其间有许许多多的少年英侠,很多人,杨宗志连名字都叫不出来,人家既然求见,说不定就是有事相告。

军营外是一处宽宽的石台,石台上有一个喝酒下棋用的石头桌子,配了三四副软凳,石台的尽处有苍松树林,温和的春风吹在树叶上,荡起盈盈的绿海。

杨宗志带着朱晃走到军营外,抬眼见到石桌旁站着两个笑的少年,一个穿着白色的狐裘劲装,另一个……却是戴了一顶方形毡帽在头上,杨宗志仔细的瞟了几下,口中咦的一声,面色微变,回头对朱晃耳语了几句。

李十二娘站得近,能够听见他对朱晃轻轻说道:“朱大哥……你快回去,让忽日列和乌卓玛到聚义楼暂避几刻,再对紫儿说,没有我的吩咐,千万不可出来找我。”

李十二娘甜美的小脸一愕,不知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朱晃颔首领命而去,杨宗志带着李十二娘快步走到石台上,那边两个少年听到脚步声,戴着毡帽的那个转回头来,对杨宗志哈哈大笑道:“大哥……咱们又相见啦!”语气中透着亲热和欢愉,显然发自真心。

杨宗志走过去把住那少年的胳膊,和他相视片刻,一起大笑道:“好小子!哈克钦,你怎么会到北郡来?”

来人正是吐蕃国的小王子哈克钦,过去与杨宗志颇有几番惺惺相惜,杨宗志转头一瞥,跟在他身后的少年是蒙泰羁勒的公子多勒克,目光和多勒克稍稍一碰,两人互相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杨宗志拉着哈克钦坐到铺着软席的石凳上,大笑道:“哈克钦,哦……不对,我现在应当叫你回卓王才是,我听人说,你在吐蕃继承了朔落王殿下的宝位,现下是万金之躯,再也不是过去那个小王子啦。”

哈克钦笑着摇头道:“你我是真心拜过的兄弟,永世有效,大哥……你过去怎么叫我,现在还怎么叫我。”多时不见,哈克钦已经长得颇有几分英武,额下留了一排宽宽的黑须,皮肤黝黑,身子也比以前健硕不少。

李十二娘乖巧的束手站在他们背后,听说这不怎么打眼的少年竟然是当今吐蕃的藩王,不禁微微一惊,心想:“这藩王倒是好生年轻哩。”

哈克钦年纪不足二十岁,虎眉英气,正当豪迈之时,杨宗志回头对李十二娘吩咐道:“去拿些好酒来,今日我请哈克钦兄弟痛饮几杯。”

李十二娘乖巧的点了点小脑袋,快步朝军营内跑去,不过一会,又端了几盏酒盅跑回来,将酒杯和玉壶放在桌面上,哈克钦抬头一看,这美貌少女来去片刻间,丝毫听不到她娇喘细细,只在脸颊涌起两团艳丽的腮红,足见体力不错。

哈克钦赞许的点了点头,拉着杨宗志的手臂亲热的道:“大哥,你让我再好好看看你……”目光深深的在杨宗志的脸上扫来扫去,他豪声哈哈笑道:“甚好,前一次大哥你从吐蕃回归时,尚且身受重伤,浑身上下都被草药和绷带包住了,看得人触目惊心,几个月不见,你倒是恢复得和过去一样,嗯……甚至比过去还要好看了几分,哈哈!”

杨宗志听的脸颊一红,那些都是唬人的伎俩,虽然他的立意并不是瞒骗哈克钦,不过终究这事情还是不能对他说出来,免得走漏了风声,皇上就会识破他托病,不攻打西蜀的借口。

他拿起玉壶给两人满满的斟了一杯酒,举起酒杯和他相碰饮下,啊的一声笑道:“哈克钦兄弟最近过得还好吗?”

“极好!”哈克钦用力的点了点头,捏着拳头道:“自从我坐上回卓王后,吐蕃周边的回鹘,葛洛禄等小族一一向我臣服,我让多勒克带兵东征西讨,战无不胜,攻无不克,现下的吐蕃,国富民强,兵马精壮,所向披靡,一改父王当年的颓势。”

他说到这里,抬眼见杨宗志的面色微微愕然,压低嗓音继续说道:“哦……对了,还有一件事,我父王已于数月前病逝了,骸骨葬于逻些城金顶山下,你们南朝还派了益州刺史汤和前来祭奠,哼哼……那位汤大人性子桀骜,对我父王的尸骨极为无理,我已命人将那汤和毒打一顿,赶回了益州城。”

杨宗志听的眉头一跳,不知为何,想起离开吐蕃时,哈克钦只身赶来送别,那时候他以为自己看不见他面部表情,说起朔落王因病把宝位传给他,语气虽然悲戚,可是脸上却是无比得意,无比的生动,杨宗志正好偷眼看见,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暗想:“这莫非……又是下一个忽日列?”

此刻听到哈克钦带来的消息,朔落王竟然这么早就病逝了,杨宗志几个月前拜见朔落王时,他倒还精神矍铄,后来被忽日列拼命咬下了一边鲜血淋漓的耳朵,痛得病怏怏的,精神懈怠,就算这样,他也没道理这么快就死了呀,除非……

杨宗志忽的抬起头来,正好碰见哈克钦精光四溢的灼灼目光,现下的哈克钦,哪里还是当年跟着他一起回归吐蕃的那个单纯的小王子呢,分明是个心狠手辣的上位者,做事为求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

想到这里,杨宗志只感觉不寒而栗,头顶暖融融的春阳照射下,手腕子居然不可自制的打了个颤,哈克钦给他敬酒道:“大哥,喝了这杯酒,小弟有要事和你相商。”

杨宗志木然的接过酒杯,就唇相饮,美酒入腹化作热流,也不能让额头的冷汗稍稍停下,哈克钦笑道:“大哥,你这几个月的遭遇,我都听人说了,哼……赵虞碌百般诬赖你是反贼,他还不是顾忌你是敬王爷的嫡子,害怕你去谋夺他的皇位,他连你的养父养母也一起害了,这种卑鄙小儿,我吐蕃猎鹰从来都是看不过眼的。”

哈克钦伸手紧紧握住杨宗志的手背,大声说道:“大哥,你知道我素来最最敬重的就是你,你果然从来没有让我失望过,北方蛮子派了十二万大军南征,竟然被你带着一群庄稼汉子,杀得片甲不留,把固摄的性命都给留下了,现在洛都城兵荒马乱,依我看那,既然他们先不仁,我们也没必要再和他们讲义气,他不是说你是反贼吗,你就索性把这反贼坐下了,夺走赵虞碌的宝位,自立为王,过得何等快哉!”

杨宗志震骇道:“哈克钦!”

哈克钦哈哈大笑道:“大哥,你别怕,你是我的大哥,我自然也是站在你这边,实不相瞒,这次我从吐蕃过来,不是独自来的,我已经密谋带领两万吐蕃勇士精兵,随时可供你驱使,你现在手中不是还有两万人吗,我的兵马就驻扎在剑南道外的變州,只要你一声令下,我们马上就能从两个方向合围洛都,活捉赵虞修和赵虞碌,把他们赶尽杀绝!”

杨宗志听的一阵呆滞愕然,暗想:“他竟然说出这种话?”复又暗念:“他说带兵过了国境,此事怎么没有听任何人提起?”剑南道外的變州,便是征西大将军陈通的兵营所在地,陈通被皇上调回洛都后,又派往江东去平乱,死在了千岛湖中,现在南朝的西边,的确是兵力空虚的。

但是……罗天教就在西蜀剑南道,以西门松的精明过人,他又怎么会任由数万吐蕃猛士过境而入,就算他不想拦着,难道不能使人带个口讯过来了?

西门松这样的老江湖,怎么会看不透哈克钦的意图,他竟然不闻不问,打的究竟是什么主意?杨宗志的心头飞快闪过数个念头,一时极为茫然,哈克钦热烈的催促道:“大哥,事不宜迟,你倒是发一句话呀,只要你今日一句话,南朝的江山就会从此易主,改姓杨啦。”

杨宗志给自己斟了一杯酒,举起默默饮下,沉吟良晌,叹气道:“哈克钦,你实话跟我说,你这么帮我,究竟……是为了什么,你千万别跟我说,仅仅为了我这个大哥而已,有什么话,不妨事先都说出来。”

哈克钦嘿嘿尴尬的讪然一笑,借着斟酒掩饰道:“小弟嘛……小弟,自然也有自己的打算,先前我曾给赵虞碌下了国书,言明我继位当上回卓王,愿与南朝世代交好,那时候,大哥你还是兵马大将军,我当然一心盼着你好,那一次我对赵虞碌提出条件,愿意以群玉山脉数百倾的土地,交换南朝的泗赞草原,并在南朝出兵北伐时,派将士相随,想不到呀……赵虞碌那小子想也不想得,就命人回绝了,这次我全力辅佐你坐上皇帝,只要你把泗赞草原交给吐蕃,让我们的牧民可以随意放牧,群玉山,你仍然可以拿走,你看……你看这样可好?”

杨宗志听的面色一冷,不由得怒哼了一声出来,暗骂:“好个群玉山脉,不过是片荒瘠的废土罢了。”而泗赞草原却是四季常青的肥沃乐土,两者间岂可相提并论。

抬眼一看,他这一口哼声出来,哈克钦背后的多勒克顿时用手虚按住腰后的弯刀,气氛立刻变得剑拔弩张起来,李十二娘茫茫然的左右看看,想不通他们为何谈笑正欢,顷刻间又会变成这样。

杨宗志垂着眼帘,默默思忖片刻,俄尔抬头笑道:“十二娘,你去,把我新炼的宝枪拿来,给哈克钦兄弟好好观赏一下。”

李十二娘听的一愣,不明白他这时候取枪来作甚,只不过她对杨宗志素来衷心信服,可谓是言听计从,再加上她爱恋杨宗志已久,好不容易得偿所愿,自然不会拂逆杨宗志的心意。

李十二娘乖巧的嗯了一声,快步向军营内跑去,一步三回头,生怕自己走了,那边双方就会闹起来,哈克钦纳闷的道:“大哥,小弟正等着你一句话,你怎么打起岔来了?”

杨宗志哈哈笑道:“不急……不急的……”转而给他们斟了一杯酒,不紧不慢的喝了起来,一杯酒刚刚下肚,李十二娘便提着神玉枪快步冲过来,这一次……鼻息间微微有些气喘,鼓胀,弥增娇艳秀色。

杨宗志长身而起,从李十二娘的小手中接过宝枪,拿在手中细细把玩片刻,这才放在桌面上,对哈克钦道:“你来看看,这把枪炼的如何?”

哈克钦和多勒克一道凑下脑袋,对着桌上的神玉枪打量了几下,见到这是一把紫色的长枪,枪身比人还高,通体泛着紫色的流彩,哈克钦看得一喜,脱口不迭的赞道:“好枪!……好枪!端的好枪!”

齐!杨宗志哈哈一笑,将手中的酒杯扔在石台地面上,酒杯碎作粉粒清脆有声,他凑手拿过宝枪,仰天大笑道:“有好枪,怎能没有好枪法。”当下右手执枪,运起擒月枪法的窍门,在石台上舞作一团。

书!只见他拿着神玉枪,威怒如同天神,身子挺得笔直,枪尖在腋下穿过,这三人只觉得面前寒意涌起,下意识的站起来向后退了几步,杨宗志手中的枪尖簌簌轻响,在他面前舞得密不透风,枪杆变成了一道紫色的雨帘。

脚下步子急转,快速的向后退了几步,身子后倾,枪尖顺着手臂咄咄两下刺出,松树林中的落叶飞起,黏在了枪头上,哈克钦在一旁看得惊讶的合不拢嘴,多勒克却是若有所思的皱住了眉头。

李十二娘甜甜的抿着嫣红小唇,面色又是得意,又是骄傲,这便是她真心痴恋的男子,昂首立于天地间,从没有事情能让他害怕退缩,他的这套枪法就像他这个人一样,大气磅礴,幸好天下间没几个女子能有这福缘,见到他意气风发的时刻,他本来就长得俊美不凡,再加上这一路枪法施展出来,一般女子看了,只怕都会兴奋的尖叫不已吧。

杨宗志的枪法用到最后时,呼吸已经微微气喘,他猛地站起身子,手中的枪尖好像闪电一般脱手而出,掷向背后的松林,这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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