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往事(1-5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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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往事(1-5部)- 第1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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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后,犯了14起重伤害案的迷愣开始了他人生中最辉煌的日子——监狱生活。

由于迷愣早就活腻了,所以他在监狱里是人见人怕,毕竟像他这样活腻了的人不是很多。很快,他在狱中成了大哥,吃香的、喝辣的,谁见到他都得递烟、叫大哥。

迷愣出狱以后还经常怀念自己在监狱里的日子:“要不是我有个姑娘,我肯定还回去。在里面的日子比在外面舒坦多了。现在我爸我妈没了,我得照顾我家姑娘,要不我早回去了!”

听见没?啥人都有,还有怀念在监狱里的日子的。

迷愣出狱以后很快就找到了工作,大虎安排他做他的物流公司客户经理,工资还不低。说是客户经理,但迷愣基本上啥事儿也不干,每天只是带着其他几个释放的重刑犯,吃吃喝喝,再拿着吃饭喝酒的发票找大虎报销,到了月底领工资。

大虎每次都是乐乐呵呵地给他报销,三万两万连眼都不眨。大虎知道:想在当地占据一席之地,迷愣这样的人必不可少。

迷愣也知道,大虎这么可劲儿地养活着他,早晚有一天要用到他。所以,迷愣也坦然受之。

出狱以后的迷愣不缺吃,不少穿,日子过得还不错。迷愣不管那么多,今朝有酒今朝醉,除了女儿让自己牵挂外,迷愣在这世界上什么都不留恋——他早在十几年前就不留恋了。

二狗还听说过迷愣出狱后干的一件悍事,这事儿和大白腿有关。

当时大白腿依然住在她奶奶家,也就是当地第五人民医院的宿舍楼。那六层楼房在20世纪80年代初绝对算是当地最好的住宅,但到了2000年前后,绝对算是最破的住宅了。当年的红墙已经斑驳,楼门还是木制的,楼道里全是灰尘,没人打扫。大白腿的奶奶和爷爷已经去世了,所以,大白腿独自一人住在那儿。

迷愣出狱以后也在家住,但大白腿总赶他走,说他总半夜醉酒回家打扰她学习。她其实是想一个人住。她经常带男孩子回家,而且还是不同的男孩子。

迷愣觉得自己在世上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了,就这么一个牵挂了,她说什么就什么吧!迷愣也没多问,让大虎送了他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自己住,让女儿继续一个人住在爷爷奶奶家。

大白腿这孩子二狗也算是认识,据二狗了解,此女虽然性格暴躁,但品质还算不错,在同学中人缘还可以。唯一的缺点就是比较风流,喜欢帅哥,而且喜欢上谁一定要搞到手,两三个月就换一个男朋友。由于她人长得漂亮,身材好,硬件条件出众,俘获帅哥基本没什么难度。二狗估计学校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帅哥不下十个。

据说有一天晚上八点多,在学生上晚自习的时候,迷愣忽然回五医院的家中去拿东西,结果他一开门正好看见自己的女儿和一个男孩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XXOO。

迷愣十分平静,随手关门,然后下楼。

半小时后,迷愣上楼,敲门:“完事了没?开门!”

大白腿和那个男孩子吓死了,谁也不敢开门。都琢磨着:这下他还不得杀人啊?

此事中的那个男孩子二狗不认识,说不清楚究竟是哪个人。但据二狗身边喜欢八卦同学说,此男绝对是个帅哥,是他们那个年级的“校草”。后来《流星花园》热播时,此男被我校女生称为“花泽类”。这花泽类平时很腼腆,一说话就脸红,学习成绩也一向不错,就是不知道那时候怎么被大白腿勾搭上了。那段时间,大白腿几乎成了全校女生的公敌。

“没事,开门。”迷愣语气很温和。

门终于被打开了,大白腿开的门。据说那花泽类当时就坐在她家四楼的窗台上,只等迷愣一动手,他就跳楼。

“孩子,下来啊。”迷愣罕见的温柔。

“我……”花泽类本身就很腼腆,见到了江湖中传说的迷愣,更是连眼皮都不敢抬。

“下来啊!坐那干吗?下来,坐!”

“我……”花泽类从窗台上下来了,双腿颤抖,不敢说话。

“坐!”

虽然迷愣表现得很温柔,但是大白腿和花泽类还是大气都不敢出。

迷愣端详了花泽类半天,笑了。

“你小子长得不错,难怪我女儿会喜欢你。”

花泽类和大白腿还是不敢说话。

“你今年多大了?”

“17……”

“哦,和我女儿同岁。你怎么这么老实?”迷愣看出眼前这孩子被他吓傻了。

“叔叔……”

“你叫我啥?”迷愣吼了一嗓子。

花泽类和大白腿都吓坏了。

“叔……”花泽类颤抖着说。

“爸……”大白腿以为迷愣要动手了。

“你要和我姑娘一样,叫我爸!”

“啊,叔……”花泽类一时没明白是怎么回事儿。

“你叫我啥?让你叫爸,没听见啊?”

“爸……”

“这还差不多,你得对我姑娘负责啊。”

“是,爸……”花泽类汗如雨下。他琢磨着如果和他女儿上次床就要负责的话,那迷愣至少得认十个女婿。

迷愣是一眼就看中了花泽类这孩子。

这孩子不但满足他择婿的首要条件:老实。而且这孩子长得百里挑一,可比迷愣强太多了。

迷愣是真喜欢。

第二天晚上,迷愣就带着大白腿去了花泽类家,具体过程和其中的纠结不谈,况且二狗也不清楚。只说说最后的结果:两人的婚事暂定,暂时由花泽类认迷愣当干爹,等两个人结了婚再改口。这也是当地的习俗。

腼腆的花泽类忽然多了个爹,而且还是混黑社会的爹。

话说回来,花泽类这爹对他真不错,中午有事儿没事儿就去校门口最好的饭店点上七八个菜,什么菜好点什么,然后请自己的女儿和“姑爷”吃一顿。

他听说花泽类喜欢打篮球,就花了2000多块买了篮球、运动衣、运动鞋一整套的送给花泽类。

花泽类的同学都跟花泽类开玩笑:“哎呀,成黑社会家属了?”

“……”花泽类有苦难言,才17,居然就订婚了,而且对象还是大白腿,他或许只是想和大白腿玩玩。

后来大白腿和花泽类在一起腻了,甩了花泽类,但迷愣还是经常请他一起吃个饭什么的。

从此事中可以看出迷愣这个人有如下几个特点:

⒈本性还算善良,虽然坏事儿没少干,但还不是丧尽天良那种。从他女儿和花泽类分手后,他还对花泽类那么好就可以看出来。

⒉对自己女儿溺爱到了极点,到了黑白不分的地步。女儿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牵挂,他把自己所有的爱都给了女儿。

⒊他可能知道自己随时会离开这个世界,所以做好了准备,在女儿17岁的时候就急吼吼地给女儿定下个女婿,尽管最后没成功。

大虎和赵红兵起了冲突,当然要去找迷愣。

迷愣知道:大虎用他的时候到了,既然接受了大虎那么多钱,被他养了那么久,就该为大虎卖命。

大虎手下的这群猛虎即将出笼了。

出笼,咬赵红兵去。

和大虎相比,赵红兵消失得并不彻底,还有人能在市区里看到他。只是他行踪极其飘忽,说不见人影立马就不见人影。

大虎派出了一群饿虎,赵红兵知道,当然知道。

据说,赵红兵在某个下午到了省城。赵红兵当然不是去省城跑路去了,他是要见一个人,他希望这个人能给他一些做事的方法。

这个人,可能是他的一生中除了赵爷爷之外对他人生影响最大的一个。2000年后的赵红兵能破茧成蝶也得归功于他。

这个人当然是九哥。他好像从来都没给赵红兵的生意帮过什么忙,也好像从来没给赵红兵的生意提过什么好的建议。

他和赵红兵只谈做人、做事的方式和方法。

偌大一个城市,赵红兵似乎真的找不到一个和自己同样“段位”的人沟通,连沈公子都不行。

九哥的“段位”或许不能说比赵红兵高,但肯定不比赵红兵低。这是个老江湖。当赵红兵、张岳等人在街头喋血时,九哥已经在富丽堂皇的酒店里跟社会名流把酒言欢了。

赵红兵和九哥是在省城的一家茶馆里见的面。九哥穿着一件黑色的唐装,佝偻着腰笑眯眯地走了进来,拍了拍赵红兵的肩膀。

“红兵,有事了吧?”好像什么事都瞒不住九哥。

一壶绿茶喝完,赵红兵把事情讲明白了。

九哥静静地听赵红兵讲完后,没回话,抬头朝服务员说了句:“两份炒饭,两份蘸酱海蜇头。”

两人开始狼吞虎咽。耕良田千顷不过一日三餐,有广厦万间只睡卧榻三尺。这两个身价千万乃至上亿的江湖大哥,最经常吃的,无非就是一碗炒饭而已。

九哥虽然又瘦又小,但是吃得可比赵红兵快多了,好像一扒拉就把一盘子炒饭吃光了。九哥慢悠悠地擦嘴,认真地看着赵红兵吃。

通常被人看着吃饭都挺不舒服,可赵红兵还是慢慢悠悠地吃。这两人的心理素质,都和正常人不太一样。

终于,细嚼慢咽的赵红兵也吃完了,抖起餐巾纸一丝不苟地擦。

“红兵,多久没打过猎了?”

“十几年没开过枪了。”

“今天咱俩去打打猎。”

“去哪儿?”

“蒙古国边境。”

“打什么?”

“黄羊。”

“好!”

赵红兵真是有心情,居然真的跟九哥打猎去了。一辆大越野车开了十几个小时,第二天早上,终于到了阿尔山。

时值初春,阿尔山的草还是枯黄的,直没过膝。这片孕育了无数草原英雄儿女的沃野,今天又迎来了两位枭雄。一个腰杆笔直,另一个是半个罗锅。

这两个人都是一脸沧桑,手里都提着一把猎枪,漫步在这齐膝的草地上。

呼吸着草原清新的空气,望着草原上高高的蓝天和白云,赵红兵的心情也畅快了许多。

“今年这里的黄羊不是很多了,去年要比今年多。”九哥极目远眺。

“为什么呢?”

“因为今年蒙古国没雪灾,黄羊过境的不多。”

赵红兵也在远眺,没搭话。

“前两年蒙古国大雪灾,上万只黄羊跨过国境线,来到了这里。再有几次这样的雪灾,估计黄羊该绝迹了。”

“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赵红兵看得挺透。

尽管九哥已经洞悉了这个社会,但是他不像赵红兵这么有文化。他把赵红兵拉上了车,丰田大越野在草原上飞驰了起来。

草原深处,像是海洋;一辆车开进去,就像是海里的孤舟。

“现在这里的黄羊,都是雪灾后回不去蒙古的幼崽长大的。它们的父母都已经回到了蒙古,可它们只能留下来,别无选择。这就是黄羊和人的区别,呵呵。你见过哪个父母扔下孩子自己跑吗?人是有感情的,羊,不一样。”

“要是带上羊羔,估计大的黄羊也回不去了。”赵红兵说。

“对,所以人的最大弱点就是割不断亲情。你得会利用这个弱点。”九哥狡黠地朝赵红兵眨了眨眼睛。

赵红兵笑了,他懂了九哥在说什么。九哥,就是只善良的老狐狸。

“那是不是有点儿过于卑鄙了?”赵红兵明知故问。

“没什么卑鄙的。就好像今天咱们都提着枪,到现在却一只黄羊都没打。咱就是来散散心,哈哈。”

“哈哈!”赵红兵已经明白该怎么对付迷愣了。

“这群黄羊,到了蒙古国就会遇上狼群。我也去蒙古国打过猎,你知道不?狼群一直就和黄羊群保持3~5公里的距离,死死地盯着,不太远,也不太近。”

“那这些黄羊还不知道狼群就在眼前吧?”

“对,不知道。所以,你也要小心啊,呵呵。说不定你和你老婆忽的一下就遇上只狼,它们离你不近,但也不会远。”

“哈哈。”赵红兵乐了,“狼有啥可怕的呢?我手里有枪。”赵红兵掂了掂手中的枪。

“哈哈,那也不能非法狩猎啊!”

“哈哈,我是守法公民。”话音没落,只听“砰”的一声,赵红兵朝窗外放了一枪。

“打什么呢?”

“打只野兔。”

“你枪法也不行嘛!就你,还侦察兵呢?”

“太多年没动这玩意儿了……”

打了两天猎,赵红兵和九哥提着三只兔子回省城了。当然,赵红兵收获的,根本就不只是这三只兔子。

从省城回到当地以后,赵红兵马上就打出了他手中的第一张牌。赵红兵在打出这张牌时,可能脑中浮现过九哥这只老狐狸那狡黠的笑容。

这张牌,在他手中已经握了10年。过去的10年中,他一直苦心经营着这张牌。此时,牌即将打出。

在赵红兵和大虎电话对骂后的第六天。当地的某四星级酒店二楼的咖啡厅里,坐着两个人。其中的一个,鬓角斑白;另一个,满头白发。

老远一看,好像是俩老头子在喝咖啡。

仔细一看,这俩老头子都不超过40岁,看起来沧桑而已。

鬓角斑白的,是赵红兵。

满头白发的,是表哥。

没错,赵红兵的第一张牌就是表哥,曾经开枪废了陈卫东一条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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