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路撒冷三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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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路撒冷三千年- 第5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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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督徒和穆斯林那狂热的行为、突然的暴力暴露出被大肆吹嘘的奥斯曼帝国的宽容政策的局限性:在伊斯兰学者的要求下,奥斯曼帝国总督强行关闭了为人钟爱的拉姆班犹太会堂。伊斯兰学者要求犹太人不得在此祈祷,拉姆班犹太会堂被改造成了仓库。当方济各会不动声色地扩大他们在锡安山的地盘时,谣言开始流传说,他们要挖地道到马耳他以引来基督教军队:方济各会受到法官和暴民的袭击,还是奥斯曼帝国卫戍部队帮他们解了围。一个葡萄牙修女为穆斯林儿童施洗,并抨击伊斯兰,结果在圣墓大教堂的院子里被烧死在柴火堆上。'4'
  1610年复活节,一个英国年轻人来到这里,他不仅代表了新兴的新教,也代表着新世界。
  乔治·桑迪斯:第一个英裔美洲人
  乔治·桑迪斯(George Sandys)是约克大主教的儿子,还是个学者,曾将维吉尔的作品翻译成英文。桑迪斯为耶路撒冷的衰败感到惊骇。“很多地方都被废弃,老的建筑全被毁掉,新的却粗俗可鄙”。在西墙看到说着拉迪诺语的塞法尔迪犹太人,他既反感又很感兴趣:“他们夸张的姿势加上荒唐的点头举止,使所有的野蛮都相形见绌”,他认为“这让人不发笑是不可能的”。这位虔诚的新教徒认为,东正教和天主教的强行传教行为粗俗不堪,令人十分厌恶。耶路撒冷“曾经神圣而荣耀,被上帝选中为他的居所”,但眼下只不过是“一个充满神秘和故弄玄虚的剧院”。
  那年的复活节,不管是基督徒还是穆斯林都让桑迪斯感到震颤:他看到耶路撒冷帕夏坐在圣墓大教堂外的王座上,而数千朝圣者,每人带着枕头和地毯,涌入圣墓大教堂过夜。耶稣受难节这天,他跟在游行的方济各会随军教士后面,教士们抬着木板上一尊真人大小的蜡制耶稣像沿苦路行进,随后将蜡像钉在了十字架上。数千人挤在圣墓大教堂,并在教堂院子里架设起营帐。桑迪斯观看了圣火仪式:“野蛮的喧闹声”,铙钹的敲击声,“女人的尖叫声”——看起来“很适合用在酒神祭典中”。当圣火出现时,朝圣者围着圣火奔跑起来,“就像疯子把火苗弄到衣服和胸膛上,他们还对新来者解释说这不会烧到自己”。
  这位许多圣歌的创作人是一个狂热的新教徒,他像天主教徒和东正教徒一样虔诚地敬拜耶路撒冷。他把《圣经》本身视作信仰的基石,在圣墓和十字军列王墓前情绪高昂地祈祷着。回到故土后,他将自己的书《1610年开始的旅程》(A Relation of a Journey begun AD1610)献给年轻的威尔士王子查理,而查理的父亲詹姆斯一世刚刚授意五十四名学者编写可供所有人阅读的英文版《圣经》。1611年,学者们公布了钦定《圣经》英译本,它融合了威廉·廷代尔(William Tyndale)和其他人的早期译本。这是翻译中的杰作,充满着富有诗意的英语,使神圣的经典更加生动。这部《圣经》遂成为英国国教(Anglicanism)的精神和文学核心所在——安立甘教是英国独有的新教派别。有位作家称这部《圣经》是“不列颠民族史诗”,它将犹太人和耶路撒冷置于英国人以及后来的美国人生活的中心。
  桑迪斯是现实中的耶路撒冷与“新世界”的耶路撒冷之间的一条纽带。1621年,桑迪斯前往美洲做弗吉尼亚公司的会计,他在詹姆斯敦待了十年,其间带头劫掠美洲土著阿尔冈昆人,并对他们大肆屠杀:新教徒比17世纪的其他宗教信徒都更能杀害那些反抗的异教徒。桑迪斯并非美洲唯一一个到过耶路撒冷朝圣的冒险家:亨利·汀布莱克这时候正在弗吉尼亚。他们到美洲这块新的“应许之地”进行朝圣之旅,至少部分是因为新教徒所谓耶路撒冷宛若天国的观念的启迪。
  桑迪斯和汀布莱克所在的弗吉尼亚的居民属于保守的英国国教会,这一派得到詹姆斯一世及其子查理的赞赏。然而,国王们无法抑制对一种新的热诚且激进的新教主义的期许:清教徒信奉《圣经》的根本真理,同时也期盼弥赛亚立即降临。天主教徒和新教徒之间爆发的“三十年战争”只是强化了这一感觉,即末日审判正在临近。这是个不寻常的时代,三种宗教都出现了那种既狂野又神秘的躁动。此时庄稼歉收。那些举着大镰刀的收割者借着瘟疫、饥馑和宗教战争的机会,在欧洲大肆杀戮,数百万人因此丧命。
  数千名清教徒逃脱了查理一世的宗教控制,到美洲去建立新的殖民地。在横渡大西洋追寻宗教自由时,他们在《圣经》中读到了耶路撒冷和以色列人,便把自己视为受上帝庇佑的选民,要在这块荒原建设一座新锡安。“来吧,让我们在锡安宣布上帝之道。”威廉·布拉德福德(William Bradford)从“五月花”号下来时这样祈祷着。约翰·温斯罗普是马萨诸塞湾殖民地的第一位总督,他相信“以色列的上帝就在我们中间”,他引述耶利米和马太的话,颂扬他们的定居点是“山巅之城”——意指美洲是新的耶路撒冷。很快,美洲就会出现十八个约旦、十二个迦南、三十五个伯特利和六十六个耶路撒冷或萨勒姆。
  对灾难的恐惧和对赎罪的期盼相伴相随:内战使得法国和英格兰心有余悸,而此时在东欧,成千上万的波兰和乌克兰犹太人被赫梅利尼茨基(Hetman Khmelnytsky)率领的四处劫掠的哥萨克人所屠杀。1649年,查理一世被砍头,奥利弗·克伦威尔当上了护国公。克伦威尔是个信奉千禧年的军人,他确信他们清教徒和在新英格兰的同胞一样,都是新的选民:“你们真的就像被上帝召唤的犹大一样,与他共治,为他统治,”克伦威尔说,“你们处在应许与预言的边缘。”克伦威尔是一个希伯来主义者,他认为除非犹太人返回锡安然后改宗为基督徒,否则基督不会再度降临。实际上,清教徒是最早的基督教复国主义者。乔安娜和埃比尼泽·卡特赖特(Joanna and Ebenezer Cart wright)甚至建议皇家海军应将“以色列的子孙送上船,运到应许他们祖先的地方,以永远承继其遗产”。
  许多犹太人都真诚地研读《喀巴拉》,梦想有一天弥赛亚会将他们在乌克兰的悲剧转化为救赎。有个名叫玛拿西·本·以色列(Menasseh ben Isreal)的荷兰拉比向护国公请愿,他指出《圣经》里说在犹太人返回锡安、弥赛亚再度降临前,犹太人必须散居在世界的每个角落——但犹太人仍被禁止进入英格兰。克伦威尔因此召开了一次特殊的白厅会议,会议认为“让这些吝啬下贱的人远离光明,使他们生活在假冒的教师、教皇党人和偶像崇拜者中间”是错误的。克伦威尔下令允许犹太人返回。在他死后,君主制复辟,克伦威尔信奉的清教弥赛亚主义也随之失势,但其中所蕴含的讯息在美洲殖民地留了下来,而且将于两百年后的福音派觉醒中,在英国的非国教徒中再度兴盛。英格兰的王位复辟刚过,狂热的兴奋便震动了犹太世界:弥赛亚在耶路撒冷——但他是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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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叫摩迪凯(Mordecai),精神错乱,是士麦那一个禽肉经销商的儿子。摩迪凯也在学习喀巴拉。1648年,摩迪凯以上帝之名宣布自己就是弥赛亚。上帝的这个名字不可以读出来,它来源于希伯来字母“YHWH”,只能在每年的赎罪日那天由圣殿大祭司念出来。现在他把自己的名字改为沙巴泰·泽维(Sabb Zevi),并宣布末日将在1666年降临。他被驱逐出士麦那,但在地中海地区经商时,他逐渐赢得了大批富人的拥戴。1660年,他首先来到开罗,随后启程奔赴耶路撒冷。在耶路撒冷他行斋戒,唱歌,给儿童分发糖果,并做出奇怪的、令人不安的举动。
  沙巴泰表现出一种鲁莽却又疯狂的吸引力——他显然是个狂躁的抑郁症患者,忽而掀起一阵富有感染力的自我崇拜,忽而陷入绝望的忧郁中,忽而又喜极欲狂,这就使得他做出一些邪恶的、有时是无耻的行为来。换作其他时候,他会被唾骂为下流罪恶的疯子,但在那个灾难岁月里,许多犹太人都沉浸在喀巴拉神秘主义的期盼中,沙巴泰的疯狂无疑是这种神圣行为在现实中的映射。
  奥斯曼帝国的横征暴敛使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一贫如洗,他们遂请求沙巴泰从他在开罗的支持者那里筹款,沙巴泰同意了。他不辱使命,但当他准备在耶路撒冷宣布自己是弥赛亚时,并非每个人都信以为真。多番争论后,拉比们对他下了禁令。沙巴泰一怒之下移居加沙,选择加沙作为圣城以取代耶路撒冷,随后又在阿勒颇发起了弥赛亚运动。
  沙巴泰运动起初发展缓慢,现在他的名声却如同烈焰迅速燎原。从伊斯坦布尔到阿姆斯特丹的流散地,犹太人都在欢庆弥赛亚的到来。有个漂亮的乌克兰犹太女孩撒拉,在哥萨克的屠刀下成了孤儿,幸好被基督徒救起,并带至利沃诺。在利沃诺,她以出卖肉体为生,但这并未动摇她的信念,她坚信自己命中注定要嫁给弥赛亚。沙巴泰听说她后,娶了她,二人一起在地中海周围旅行。此时欧洲的犹太人分为两派,一派对沙巴泰持怀疑态度,另一派则是他疯狂的追随者。那些追随者收拾好行李,踏上返回耶路撒冷迎接弥赛亚的旅程。他们鞭笞着自己的身体,开行斋戒,还脱去衣服在泥土里、雪地上翻滚。1666年底,这对弥赛亚夫妇结伴来到伊斯坦布尔,那儿的犹太人欢呼着迎接他们。但沙巴泰企图得到苏丹王位,结果被抓了起来,还被强迫改宗伊斯兰教。
  在沙巴泰死于门的内哥罗(Montenegrin)流放之前,对大多数犹太人来说,他的变节便已标志着梦想的破灭——耶路撒冷的犹太人乐于看到这个引起混乱的骗子露出真面目。克伦威尔和沙巴泰的时代也是耶路撒冷伊斯兰教神秘主义的黄金时期,在耶路撒冷,奥斯曼帝国的苏丹是所有苏菲派主要成员的赞助者,土耳其人称苏菲派为苦行僧。我们已经看到基督徒和犹太人是怎样理解这个城市的。现在有个奥斯曼宫廷侍从,他是个苦行僧学者,也是个善于讲故事的人,懂得如何讲究美食和享受生活。此人名叫爱维亚(Evliya),他站在伊斯兰的立场,用让人忍俊不禁的生花妙笔,充满爱怜地描绘了耶路撒冷的独特之处。这很可能使他成为所有伊斯兰旅行作家中的最杰出的作家。
  爱维亚:奥斯曼的佩皮斯和福斯塔夫
  即使在当时,爱维亚也绝对是个特立独行者:他是个富有的旅行者、作家、歌手、学者和武士,其父是苏丹手下的金匠。他出生在伊斯坦布尔,自幼在宫廷长大,受教于皇室的伊斯兰学者,在梦中,穆罕默德曾对他说要周游世界。用他自己的话来说,他是“世界的旅行家,人类的好伙伴”,他的足迹不但遍布奥斯曼帝国的广大地区,而且也触及基督教世界,最后他竟然把自己的冒险经历写成了令人吃惊的十卷本著作。塞缪尔·佩皮斯(Samuel Pepys)在伦敦记日记时,爱维亚正在编著自己的《旅行记》(Book of Travels)——无论身处伊斯坦布尔、开罗还是耶路撒冷。“可以说,这是伊斯兰文学,或许是世界文学中最浩繁、最完整的旅行记录”。还没有哪个作家用诗一般的言语描写耶路撒冷,也没有作家如此诙谐地刻画生活。
  爱维亚靠着自己的智慧就可安身立命,他擅长讲令人捧腹的笑话,能作押韵的对偶诗句,会唱俏皮的歌曲,也能与人摔跤,由此他赢得了穆罕默德四世的宠幸。他成为奥斯曼帝国王公贵族的随从并外出游访,那些王公贵族们还收他为幕僚,因为他富有宗教知识,还能使大家喜气洋洋。他的著作有些是大量事件的编年汇总,有些是新奇故事的选集。爱维亚·瑟勒比(Celebi意为“绅士”)与哈布斯堡家族交过手,也在维也纳与神圣罗马帝国皇帝碰过面。他对耶路撒冷圣墓大教堂了如指掌,令皇帝印象深刻。战场上,他客观地记录下自己那福斯塔夫式的脱逃——“逃跑也是件壮举”——但很可能也是军事史上最“新奇滑稽”、最丑陋的一幕。'6'
  爱维亚终生未婚,也拒绝在皇宫任职,他认为这将妨碍自己自由自在地走南闯北。经常会有婢女送给他,而他谈起性也像评论其他任何事情一样诙谐:他说性是“甜蜜的灾难”“不错的摔跤比赛”,他还饶有兴致地记录下自己的阳痿最后被一种埃及蛇肉汤治愈的经历。他大胆地笑称性是“更伟大的圣战”。最让现代读者印象深刻的是,作为虔诚的穆斯林,爱维亚经常开伊斯兰教的玩笑,这在今天是不可想象的。
  尽管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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