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明》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将明- 第6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王咆猛的从王戈背后抽出一柄横刀,一脚将那燕云军士兵踹的翻转过来,他将横刀高高举起,就要刺下去的时候才发现这一刀即便刺下去其实已经没了意义。

那燕云军士兵已经死了。

他嘴里叼着一块血肉,偏偏嘴角上还带着满足得意的笑容。

正是这得意的笑容,让王咆心里的怒火再也压制不出。他的横刀还是重重的刺了下去,笔直的刺进了那燕云军士兵的脖子里。一股血花喷了出来,有不少血液洒在王咆的衣服上。他手腕一扭,横刀在那燕云军士兵的脖子里绞肉机一样转了一下。

咔嚓一声,燕云军士兵的脖子上被横刀绞出一个血洞。

“得意!”

王咆如疯了一样一刀一刀的戳下去,血肉不停的飞溅起来。

“不过是一群败兵,一群卑微的败兵!你们有什么值得骄傲得意的?你们凭什么骄傲得意?我才是胜者!”

他一刀一刀的剁着,状若疯癫。

“我才是!”

当那具尸体已经看不出人形的时候,王咆才停止手上的动作。他似乎是有些脱力,弯着腰大口的喘息着。

“这些家伙……不是人!”

他啐了一口,脸色极难看。

他直起身子的时候,恰好看到了堡寨最高处那面舞动的烈红色战旗。看着那个身材瘦削的人,依然站在最高处拼尽全力的挥舞着旗子,王咆抬起手指向那里:“去!把那个人给我乱刀剁成肉泥!”

“喏!”

他身边的亲兵应了一声,连忙往最高处那边冲了过去。

这里是大夏的土地,他们是一群可耻卑劣的侵略者!

王咆看着那些依然在堡寨中抵抗的燕云军士兵,心里忍不住低声咒骂了一句。可他再骂完了这句之后,却忽然想到了一个问题。为什么这群可耻的侵略者,守着这座残破的堡寨就如同守护着自己的家园一样悍不畏死?

这是为什么?

他猛的想起之前听到的一个燕云军士兵临死前的呼喊,心里终于有了答案。

“这是我的坟!谁也不能站在我的坟上!”

他们守护的不是这个残败破碎的堡寨,而是他们这些军人们的尊严。是一种绝不容许有人践踏的尊严,这才是他们的骄傲!

“一个都不要留,全都杀了!”

王咆冷冷的下达了命令,然后缓步往土墙下面走去。可是才走出去一步,脚步就忍不住一个踉跄。

小腿上,血流如注。

……

……

“去保护将军!战旗绝不能倒下!”

一个燕云军校尉看着崔潜的方向大声喊道:“最起码在咱们都战死之前,战旗绝不能倒下!”

他身边的几十个燕云军士兵大声答应了一声,朝着最高处冲了过去。而在这个高坡的另一边,上百名夏军士兵也在奋力的向上攀爬。两边的士兵都拼尽了全力,几乎在同时爬上了这个堡寨的制高点。

“杀!”

两边的士兵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句,随即朝着对方扑了过去。冲在最前面的燕云军士兵一刀斩在敌人的脖子上,噗的一声,血如喷泉一样喷了出来。微烫的血液喷了他一脸,他却丝毫都不在意。横刀卡在敌人的脖子里,而破开了动脉的敌人脖子上喷血的画面显得格外的血腥恐怖。

燕云军一脚将面前的尸体踹翻,还来不及再次举起横刀,后面敌人手里的刀子已经捅进了他的心口,那横刀在他的身体里猛的扭动了几下。这一刻,燕云军士兵甚至听到了自己心脏碎裂的声音。

莫名其妙的,他竟然有一种很熟悉的感觉。

似乎在以前,也曾经听到过这种声音似的。在临死之前,这个燕云军士兵忽然醒悟过来,想起了自己为什么会对这种声音有熟悉的感觉,于是他的嘴角上也勾勒出一抹骄傲得意的笑容。

他曾经不止一次将横刀戳进敌人的心口,所以他熟悉这种声音。而当他想到自己杀了至少十个敌人,而自己才不过死一次的时候,他心中就升起一股骄傲和得意,难以摧毁的骄傲和得意。

死?

值了!

几十个燕云军士兵将崔潜团团护住,几十柄横刀在崔潜身边钩织起一片刀光。攻过来的夏军士兵虽然至少是他们的三倍,但却被阻挡在刀网外面再难寸进。在双方接触的地方,血花四溅。

虽然夏军士兵占据着优势,但是他们此时每个人都有些胆寒。他们从军至今,还是第一次遇到这样冷酷冷傲的敌人。哪怕这些人已经被逼到了绝路,哪怕厮杀一开始他们就注定了死亡,可这些人似乎没有丝毫惧意一般,就好像他们对死亡没有一点畏惧担忧。

所以夏军士兵们心中有了恐惧。

所以他们也发了疯,横刀更加狠戾的劈向敌人。因为在这个时候,要想消除自己心中的恐惧,只有杀死敌人这唯一的选择。但他们却不知道,这种恐惧是能深入人骨髓的,若是他们能侥幸活下来的话,或许今后几十年都无法摆脱这种恐惧。

但他们没有机会去恐惧了,因为他们都死了。

“骑兵!”

不知道是谁先喊了一声,声音中充满了激动。

“我们的骑兵!”

呼喊声来自燕云军的人群,站在最高处的他们,看到了远处地平线上一片厚重乌云般的骑兵迅速的压了过来,在阳光照耀下,骑兵的最前面,一面烈红色的战旗迎风招展!

“我们的骑兵!”

“援兵来了!”

“是咱们的人!哈哈!”

燕云军的士兵们发出震天的呼喊,每个人都激动到了极致。他们疯狂的笑着,那是一种无法用文字形容的畅快!

刚刚走下土墙的王咆脚步一僵,听到高处燕云军的欢呼声忍不住脸色大变。他转身快步走回土墙上向外看去,这才发现这么短时间内,外面的骑兵已经离得很近了。

“王戈!”

王咆大声喊道:“燕云军的骑兵没多少,吹角,命令外面的骑兵准备迎敌!你跟我下去,我倒是要看看谁在这个时候赶来送死!”

他看了一眼王戈身后缚着的八柄横刀,又看了看自己手里的横刀。

“我有九把刀,能斩尽敌军!”

他在心里喊了一句,然后快步冲下了土墙。

号角声响起,在土墙外面没有加入攻城的夏军骑兵最少还有一万三千人,听到号角声之后他们开始拨转战马,迎向从远处飞驰而来的敌人。

……

……

“王戈!跟在我身边。”

王咆翻身上马,猛的一打战马屁股:“吹角,变牛角阵!敌人的骑兵并不多,将他们围住,一个也不要走了!”

“喏!”

传令兵立刻吹响号角,一万多人的骑兵队伍缓缓的变化成了一个牛角阵。这种阵型,两翼向前突出,中间凹陷,在兵力占优势的情况下,这种阵型在双方撞击在一起的时候,能瞬间变阵将兵力少的敌人包裹进去。

牛角阵也是大隋训练骑兵的二十几种阵型变化中,最基本的一种。

“杀!”

王戈大声喊了一句,带着所有的亲兵紧紧的护着王咆冲了出去。一万多名夏军骑兵缓缓启动,朝着从远处如电一般冲来的敌骑压了过去。在他们冲过去的时候,没有人怀疑他们会取得胜利。

敌人的数量不及他们的一半,骑兵在原野上这样硬碰硬的拼杀,数量的优势几乎是不可逆转的,因为己方的骑兵阵型厚度是敌人的一倍还要多,互相冲杀,敌人要想冲开己方的阵型几乎不可能。

而因为数量上的优势,敌人的骑兵每个人面对的对手将会达到一个惊人的地步。这可不是人数少一倍,就要一对二那样简单的算法。骑兵直面对冲,如果第一个回合侥幸不死,还会与敌军后面的骑兵继续拼杀,敌人的骑兵阵营厚度越大,要面对的敌人也就越多。

这种优势,几乎不可逆转。

但是这次,逆转就这样不可思议而又轻易简单的发生了。

那支不知从何处而来的燕云军精骑,竟如一柄锋利之际的黑刀一般,丝毫没有减速,笔直的刺进了夏军骑兵的牛头阵中。就在夏军骑兵准备合围的时候,他们这才发现自己远跟不上敌人的速度!

破阵的速度!

在燕云精骑最前面,两个使长槊的大将护持着一个黑甲将军,这三个人就如同燕云军锥形阵的锋尖,势不可挡。挡在他们面前的夏军骑兵,就如稻草人一样毫无抵抗之力。那两槊一刀,如噩梦的开端,而这个噩梦一旦坠入进去,就再难醒来。

就在这个时候,王咆才看清了那面烈红色大旗上的字迹。

李!(未完待续)

正文 第七百七十九章 被遗忘了的人

当王咆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听说过李闲的事迹。包括十八骑闯辽东,几乎在万军之中将高句丽元帅乙支文德击杀。硬生生将大隋老将军麦铁杖的尸体抢了回来,燕云十八骑一战成名。之后李闲叛离朝廷,在燕山立下山寨。

再之后带着千余人马,自大隋最北边的燕山千里奔袭东平郡巨野泽,两战屠灭巨野贼张金称数万大军,紧跟着将当时如日中天的知世郎王薄击溃,直接导致了王薄这个当时极有可能成为绿林道霸主的人,现在沦落为窦建德手下的一个不受重用的将领。

接手齐郡,鲁郡之后,李闲的名字开始在大隋的疆域上广为传播。与绿林道上实力第一的瓦岗寨对阵,从无败绩。

杀文刖,擒杨广。

诛刘黑闼,灭杜伏威。

每一件事,都足够惊天动地。

十年,李闲由一个不入流的小小马贼,成为如今天下间最有权势之人,靠的绝不仅仅是运气。

也是在很小的时候,王咆就知道李闲有一柄黑刀,有一匹举世无双的大黑马,还有一身标志性的黑甲。

他记得,义父王伏宝曾经不止一次提起过李闲这个人。虽然没有交集,但义父对这个人颇为推崇。王伏宝曾经说过,不提李闲后来诸多事,单单说在辽东带着两万大隋府兵杀出重重围困回到中原,历时月余,转战千余里,这件事绝不是随意一个人就能做到的。

虽然在那个时候,大部分绿林道上的豪杰都是用运气来总结李闲那一战的辉煌。

曾经不止一个人说过,若是自己当时在辽东,照样也能将那两万府兵带回来,而有了那两万府兵,要想打下一片属于自己的领地简直易如反掌。要知道第一次征伐辽东的时候,宇文述带着南下突袭平壤城的三十万府兵,可是大隋最最精锐的人马。

要知道,大隋自立国一直到征伐辽东之前,府兵在对外战争中从来没有打输过!即便是面对号称天下致锐的草原狼骑也凛然不惧。

灭南陈,征吐谷浑,抗击突厥,每一战都打出赫赫威名。

罗艺于万军之中单刀伤可汗,达溪长儒两千骑兵力抗四十万狼骑。

靠的不是他们个人的武艺有多强,而是他们手下都有一支百战精兵!

听着这个人的故事逐渐长大,王咆心中也有诸多的不服气。他曾经对王伏宝说过,如果有朝一日他带兵和李闲相遇。那么他一定撕碎了李闲的黑甲,崩断了李闲的黑刀,再将那匹大黑马抢过来,最后一刀割破李闲的咽喉。

当初听到他这番抱负的时候,王伏宝哈哈大笑。

并不是讥讽的笑,而是赞扬着义子的豪气。

可是当这一天真的来到的时候,王咆发现现实和理想之间的差距犹如一道难以逾越的鸿沟。直到直面李闲的时候,他才发现自己根本就没做好打这一战的准备。他本以为来的人是燕云军的一个将军,是自尧城赶来支援被他围困的这支残兵的燕云军。

即便他看到了那面烈红色战旗上巨大的李字的时候,他还是没能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

而当他终于醒悟的时候,那大黑马载着黑甲骑士已经到了他的面前。

“王戈!”

看到那黑甲将军天神下凡一般骤然出现在自己面前,王咆下意识的喊道:“到我身边来!”

自从王咆记事开始,亲兵队正王戈就一直与他寸步不离。尤其是自他领兵之后,王戈与他便形如一人。因为王戈的后背上缚着王咆的九把刀,因为那是王伏宝历年送给王咆的生日礼物。九把刀,每一柄横刀上都寄托着王伏宝对他的殷切希望,也寄托着王咆自己纵横天下的志向。

王戈知道这九柄横刀对王咆的重要性,也知道自己的重要性。

所以他在第一时间到了王咆的身边,而这个时候,王咆恰好举起了手里的那一柄横刀,试图将迎面而来的黑甲将军斩落马下。王戈了解王咆的武艺,他甚至确定,即便是大将军王伏宝也未必是王咆的对手。

事实上,自十五岁之后王咆在夏军之中就难觅对手。

曾经有人说过,便是大夏猛虎苏定方也不一定能赢得了王咆手里的九把刀。

王戈催马向前,让自己的后背露在王咆面前的时候,王咆手里的横刀已经举到了半空。王戈之所以要冲到王咆身前,是为了让王咆能够更加顺畅自如的从他背后将那些横刀抽出来。他在王咆还小的时候就跟着他,两个人之间已经形成了一种令人震惊的默契。

但是这默契,在那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