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第一混乱 (精校文字全本)作者:张小花『t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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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上第一混乱 (精校文字全本)作者:张小花『txt』- 第2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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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狠心一咬牙,猛地把油门踩到了底。我眼前一花,只觉两边的景物移动迅速慢了下来,但是看不清是些什么东西,而是五花斑斓的。渐渐的,我有种身体被抽空的感觉,像是电梯刚开的那一瞬间,我陷入这种感觉中过了一会儿,才醒悟到去看时间轴。它动了。它的指针已经指到了最下面的那几条刻度上的“2006”,车子更加平稳了,像是匀速行驶在公路上。
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旁边的东西,水果刀的塑料刀柄已经化成了一摊胶状物,刀身还很完好。再看面包,靠!居然还好端端的,这是06年已经出厂的面包啊——它是在我跑到05年的时候才变成面粉,黑心老板!
从05年以后,时间跨度开始大了起来。我用40多分钟才跑到明朝,离秦朝还远着呢。看来这跨越2000多年不比跑2000里路轻松啊。
我发现时间轴一旦动了以后,少给点油或者换在3档上并不会回到开始的快速状态,只是指针变慢而已。看来想让指针停下只能停车一个办法。我甚至还用惯性溜了一会车,这时就几乎可以看到古代人穿的衣服和建筑。
说到衣服,我很郁闷。我穿的衣服在面包变成面粉后不久就开始纷纷变成棉花、兽皮、纤维,然后在21世纪初他们都从我身上变没了,内裤都变成了一小撮棉花——我们穿的是纯棉内裤。
好在车里温度适中,现在祈祷一会儿到地方以后是夏天吧。千算万算没算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是不属于那个朝代的,早知道应该把秦始皇来我那时候的衣服穿上来着。虽然被曹小象划了个稀巴烂,总比光着强。
那把刀在清代就变成了一把由矿石渣凑起来的小长条,而且渐渐细微,最后变成一堆粉末,像是香炉里的香灰一样。
不过车里的东西都没改变样子,从车窗到座位。我甚至惊喜地发现,从有这车开始就被我丢在拉格的半盒香烟也完好无损,这可是宝贝呀!
我时快时慢地开着,窗外一如既往地是五彩斑斓,像进入了科幻布景里,也看不出黑夜白天。就是有时候把车速放到最慢几乎要停下的程度偶尔能见到个别建筑的影子或那种古代长衣大袖的轮廓。当然,他们是一定看不见我的。
这路可太漫长了,开到最后我都有点疲劳驾驶了。干嘛一开始就整了个秦朝的活儿呢,要是找吴三桂半小时就能到,这嬴胖子和二傻的家都出了远郊了……
要是找金少炎就更近了,基本上十来分就能到,而且打的就能去——
将近10个多小时以后,眼见那指针离秦朝还不到半公分胜利在望了,嬴哥,二傻,我来了!
我正兴奋呢,忽然就听车发出一阵怪响:咯噔咯噔噔噔噔……
这是……没油了?
我一看油表,可不是么,都掏底儿了。奶奶的,怎么刘老六也不告诉我一声呢,我没想到穿越时间的时候这车也走油啊。
猛地一下,车停了。我眼睛死死盯在时间轴上,它的指针几乎已经到位,但好象还差了那么一个线头……
车窗外,紧挨着我的车的是一片小树林,放眼再看,远处都是一望无际的草原。我光着身子坐在车里发愣。汽油,后备箱里还有一桶。当我把油加好试图再发动车子的时候,它只若有若无地哼哼了两声就再也没反应了。我想起刘老六的话,看来它必须得休息三天才能再跑了。
草原上的风很大,万幸是夏天。我把车推进小树林里掩藏好,继续发呆。现在该怎么办?朝代似乎已经是秦朝了,但是二傻和嬴胖子在哪里?
我看看自己周身上下,那叫一个利落,草裙还没来得及编一条呢,要拍电影这都得打马赛克。
好在车的后座上还有块不小的毛毯,我把它披在身上,拿了手机和饼干等物,漫无目的地走了出去。
两个小时之后,还在草原上徜徉的我终于哭了:这他娘的到底是哪儿啊?


第三卷 史上第一混乱 第082章  又见
我不知道这里为什么会有草原,但车八成是没停对地方。我觉得这活儿是不是对精确度要求挺高的啊?我眼见着那指针还离那个目标线有那么一丁点的差距,这可不是熬小米粥,水多水少差半个指头没关系。
还有就是这毛毯也很别扭。你把它披在背上,身上固然大部分地方不凉了,可是下面有风一吹,我感觉自己特像某种变态狂。在城市里待得久了,你肯定不会习惯有自然风吹那里。
可是要是把毯子围在腰上的话,背上又凉飕飕的。虽然是夏天,但草原上的风还是很冷,那风带着一股蛮横的力道直往身上撞。古代的生态就是好啊,那草绿得油光油光的,天蓝得刺眼,让人心里没着没落的,在这里才待了这么会儿工夫,我就完全了解我们现代人已经把地球破坏到什么程度了。
就在这时,我终于远远地看到前方浮现出一排人影。我急忙把毯子围好,还欲盖弥彰地装出一副悠闲的样子,我可不能让他们看出我不是本地人——
这群人慢慢走近之后,我发现他们并不比我好多少。他们大约有十七八个人,没有女的,一个个骨瘦如柴,为首的是个老汉,挑着两个筐,身边有个小孩依偎着他。他们看见我之后好象也没有感到好奇,表情漠然的经过我身边,或者说他们已经没有多余的精神去在意一个路人了。我看出来了,这是一群逃难的人。
可是我不能放过这个机会,我还不知道这是哪,甚至是什么朝代,于是我问了一句经典的穿越文主人公必说的台词:“大爷,这是哪儿啊?”
老头扫了我一眼,居然用倍儿地道的普通话说:“我们是赵人,刚从巨鹿城逃出来。”
巨鹿,那不是项羽成名的地方吗?
我忙问:“那是不是打起来了?”
老头说:“可不是么,要不我们能逃难吗?”
“那谁赢了?”既然出现了巨鹿这个地名,说明年代肯定是差不了多远,说不定还是嬴哥当政时期。我现在最关心的是谁和谁在干仗。看这草原,说不定是和匈奴。要真是那样,接下来应该就能碰到蒙恬或“梦遗”之类的将军,然后我说我要见始皇陛下,再然后就会被当成奸细带回王都。一路上那叫个惨呀,坐的是囚车,吃的是剩饭,历尽艰辛见到胖子。把药给他一吃,胖子大怒,要杀虐待了他兄弟的蒙将军。我赶忙说算了算了。由于我的大度从此在秦廷人见人爱花见花开,时不时发明点小东西让人叫我天才,一边等二傻……嗯,这路子也行,虽然俗套了点,勉强凑合着能写。
老头再打量了我几眼,怜悯道:“你都落魄成这样了还关心谁赢了干嘛呀?来——”说着从筐里拿出一张硬面饼来要给我,可是犹豫了一下,只掰了半块给我。
好人呐!这饼我能要吗?大不了我啃三天草回去200块钱就能摆一桌,这半块饼可是他半条命呀。我把饼塞在小孩手里,直起腰说:“大爷,我看你是好人,我就直问了吧。现在是什么朝代?”
老头疑惑道:“朝代?”
“现在的皇帝是秦始皇呀还是胡亥?”
老头脸色大变道:“可不敢瞎说。”
他身边的孩子啃着饼道:“胡亥——”
完了,理论上讲,嬴哥已经去我那儿度假了。这么说现在是秦末动乱时期,那这巨鹿之战,就该是项羽的杰作了。
我摸着孩子的头告诫他:“以后不敢瞎说,你们这会儿还没到能叫领导人名字的时候,知道吗?”我问老头,“这么说楚霸王已经赢了?”
老头还了我一个NPC经典回答:“谁是楚霸王?”
呃……怎么会没有楚霸王呢?难道我穿错了来到了异界,这里有一个形似于秦朝而又不是秦朝的朝代,架空历史?我忽然想到:这会儿项羽可能是还没当霸王——他现在吃饭可能还是会付钱的。
“您就告诉我您知不知道一个叫项羽的?”
老头这回露出了复杂的神色,期期艾艾地说:“那是……他们的上将军。”
我开始明白了,项羽这个时候确实还没号称西楚霸王,这老头作为秦末遗民一方面对胡亥不满,一方面又不敢光明正大的支持反秦联军,但总之——我来错地方了,现在项羽刚打完巨鹿之战。
不过有老熟人就好,真要把我整到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我跟谁哭去?车还得至少3天才能再开,这3天里我总不能真地啃草皮吧?虽然这颗药是给胖子和二傻准备的,但现在说不得只有给项羽吃了。反正历史是平行的,只要重大事件不改变就行,再说蓝药以后有的是。
老头说:“看你的样子是不是想去投军啊?你再往前走,半顿饭的工夫就能看见他们的营帐了。”
我谢过老头,继续按他指的方向走。按说我不应该放他走,照穿越文看,这好象有潜力成为我的第一支武装力量,而且这群人里很有可能有这个时代最勇猛的将军和最狡猾的军师。可是我实在没那闲心。自己还光着不说,就这点人,不拿燕窝鱼翅养个半年十个月的,除了十几个人能骑在一匹马上,我看不出他们对一场战争有什么帮助。而在我不确定能搞定项羽之前,我也不能叫他们跟着我冒险。
果然,没走多大一会儿我就见前面联营数里,营门前扎着狰狞的尖木桩,大营里不断有人走动,马嘶人喊十分热闹。我刚想上前忽然站住了。我现在是什么身份?说好听点是流民,冲这发型和装扮勉强没人把我奸细就万幸了,我过去怎么说?我要见羽哥?估计遇见个心地善良点的能给我一刀痛快的。
我远远地来回溜达了几圈,一筹莫展。阎王好不好见再说,现在我连缠小鬼的资本也没有啊,这个时期的军人在营门口草菅个把人命还不跟玩似的?
就该着有事。几个哨兵见我鬼鬼祟祟地乱转,大步向这边走来,手都按在腰间的刀上。我急忙把手里的都摊在地上,想看看有没有什么能帮我的东西。手机是用不上了,不用看也知道人家不是来请你进去坐坐的。饼干?我这次来只带了两片,一片是赵白脸的一片是还没用的。从跟空空儿一战后我才知道赵白脸的饼干才是宝贝,但是吃了它能帮我杀进去找到项羽吗?能不能成功且不说,就算找到项羽能怎么办?他现在还不认识我——那么,看来只有变脸了。
变脸我也有两个选择。第一是变成项羽,不过好象行不通,谁见过还不到一米八的霸王?就说是他孪生兄弟?这个好象很有想象力,可是就算别人不杀我,等我见到了项羽那就一切完了,他不可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这么一个兄弟,到时候再想骗他吃药可就难如登天了。
还有一个选择就是变成虞姬——只要变成张冰的脸就行。这个显然更有创造力,但很快被我枪毙了。我现在光着呢。以这个样子穿过大营去见项羽,他的脸往哪儿搁?虞姬以后还混不混了?再说,我这挡前失后的,就算变成虞姬的长相有什么用?再再说,我心理上也承受不了啊。
眼见哨兵要走到我跟前了,我猛地又想起一个人来:刘邦!
这会儿巨鹿之战刚打完,那么项羽和刘邦还没到翻脸的时候,刘邦现在应该只是联军中的一支诸侯,变成他的样子应该是上上之选。至于光着的问题,那就没办法了,反正邦子脸皮厚,应该不会寻死觅活的。
我把一片口香糖塞进嘴里使劲嚼着,同时拼命想刘邦的样子,马上感觉脸上皱了一下。这时那几个哨兵已经站在我面前了,其中一个喝道:“什么人?”
我往起一抬头,那哨兵愣了一下,马上道:“沛公?”
嗯,看来现在的刘邦也没当上汉王,但是作为诸侯之一还是挺有份儿的。
我绷着脸嗯了一声,站起来道:“带我去见上将军。”然后又补充了一句,“项羽。”
那哨兵神色古怪,好象是想笑又有点不敢,结巴道:“您这是……”
我说:“别废话,快点。”
那哨兵回头冲大营里喊:“牵一匹马出来,沛公在此。”
大营里飞奔出几匹快马,几个骑兵来到跟前,脸上也出现了跟哨兵一样的表情。他们在马上行了礼,道:“沛公,要见项将军的话咱们这就走吧。”有人把一匹空马牵到我面前。
这怎么上呢?这会儿的马还没马镫,我一个手还得拽着毛毯呢。我抓着马鞍蹦达了几下没上去。那哨兵忍着笑道:“沛公您上吧,我们背过脸去。”说着冲另外几个人使个眼色都把脸背过去了。我嘿嘿干笑两声,急忙两手抓住马鞍爬上去,然后把毛毯斜披在身上,俨然道:“走吧。”
几个骑兵抿着嘴在前面带路,我就撑着个脸在众目睽睽之下跟着走。我特想把双手合十放在胸前假装异域人士,可是既然伪装的是邦子,再说一手还得拽着点,其实另一只手也不得闲,这马没马镫不说,连马鞍子上那个供游人抓的铁环子也给我取了,我又不会骑马,只得死抓着缰绳把身子伏低。
马小跑着走了三分多钟,穿过了无数的帐篷,还是一点也不见到的迹象。我把另一片口香糖捏在手里预备着,冒汗道:“怎么……”可是下半句话不敢说了,刘邦应该认识项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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