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国随章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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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随章侃-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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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江东为何要送出这个人情呢?孙权不是傻瓜,鲁肃也不象演义中那般老实得被诸葛亮摆布,他们把江陵借给刘备,自然有自己的考虑。
当时的情况是,曹操还依然控制了襄阳地区,还控制了江夏部分,与孙权的江夏部分对峙,此外在两淮地带对江东保持着压力。而另一方面,刘备控制的荆南四郡还有新设立的公安和曹军并没有直接的冲突,虽然在一方面限制了刘备的发展,但是另一方面也使得刘备相对安全,而压力全在控制江陵的东吴军之上,如此一来,等于是孙权为刘备守北大门,周瑜生前还指望由江陵北上或西进,所以一直控制着江陵,但是在周瑜死后,江东内部便产生了不同的看法,认为与其在江陵和两淮一同用兵,还不如专注一边,而且刘备在荆州素有民心,众多人口由江北投奔刘备,这样干脆将江陵交给刘备,一来可给刘备一个人情,二来也可以让刘备直接与曹操对峙,减少自己的压力,这样才有了将江陵借给刘备的做法。
事实上,假如没有荆南四郡作为后勤支持,单单以江陵一地,就想在多处与曹操对峙攻伐,这对于江东是不现实的做法。江陵虽是荆州重镇,但是经过曹军占领之后,已经大不如前,南逃而来的荆州人又大都投奔刘备而去,指望以江陵就地补充,与曹军对峙是不现实的做法;而刘备虽是盟友,但是并没有为孙权部提供后勤供应的义务,刘备占了荆南和公安,如此一来,江陵若要与曹军对峙,则必须由江东从下游提供后勤补给,而江东还有两淮战场,江夏那边也与曹操对峙,这样一来对江陵的补充则对江东的压力更大了。
孙权当时只有两个选择,一则撕毁联盟,攻伐刘备,夺下荆南四郡,这样就形成孙权称帝那时的东吴疆土,(孙权日后夺得的荆州经过刘备经营多年,实力大增,完全可以以荆州一域与曹军对峙。)但是这在与曹操对峙的孙权来说,根本是不现实的,何况刘备也并非那么好打,那第二个选择,将江陵给刘备,让他对曹操对峙,减少自己的压力,则是最显示稳妥的做法了。
所以说,借江陵并不是江东孙权鲁肃等人善心发作,而是权衡利弊的结果。
不过有了这个借江陵,日后江东和刘备就有了瓜葛,假若孙权在夺取两淮方面顺利,或者刘备一直没有发展,消耗于与曹操的对峙之上,那还罢了。可结果是孙权在两淮用兵不顺,另一方面刘备不单得到江陵后壮大,还夺取了益州,相形之下,孙权未免有所不平衡,便又想到了借江陵一事,便派诸葛瑾来要求还当初借江陵的利息了。
这里就有个问题了,孙权到底想要的是什么呢?想要整个刘备的荆州未免也过分了些,刘备虽然得到益州,但是刚得到益州,并不稳定,不可能把荆州就不要了,而且当初孙权只借了江陵,这一还就要包括荆南四郡和南郡,未免利息也太狠了些。而只要回江陵,这未免又和当年一样了,也并不太划算,从日后孙权先置官又出兵荆南三郡看,孙权最想要的是荆南,这样不和曹操冲突,又可得当地的财力,但是假若要了江陵,也不算太坏,毕竟此时的江陵在刘备关羽经营多年后,已经成为一大重地。
而从刘备这边看,他在荆州素有威望根基,荆州又是隆中对的一大环节,所以荆州是不能放弃的,即便在益州夺取之后。尤其江陵之地,是荆州北伐的基点,又是连接荆州益州的纽带,断不可失,而且此时的江陵和当年到刘备手中的江陵已经大不一样,刘备收容江北投奔而来的流民,关羽数年内多次北上用兵。(从刘备建安十五年得到江陵之日起,关羽便一直北上拓地,与乐进等曹军发生战斗,效果颇佳,所以说刘备留关羽在荆州,是有其道理的。)此时的江陵已经为一重镇,不可放弃,而荆南数郡,虽然重要性不比江陵公安等地,但是也是一方赋税来源,刘备也没到了家大业大的地步,对他来说,能不分一处便不分一处的好。
孙刘两人一个心里不平衡,要捞一笔利息,一个看着自己总算有点基业,不想快些分出去,如此一来产生的矛盾终于在孙权出兵后爆发了,建安十九年孙权出兵取长沙零陵桂阳三郡,刘备到公安使关羽将三万兵至益阳与吴军对峙,未战之时,曹操出兵汉中,刘备和孙权达成协议再分荆州,我们看看他们的协议:(日后诸葛亮时代的蜀汉还和东吴有另一个分天下的协议,以后会说到)
“遂分荆州、长沙、江夏、桂阳以东属权,南郡、零陵、武陵以西属备。”
这次的分荆州孙权应该说是满意的,不久便再攻合肥去了,至此,借江陵的问题就此解决,不过,这只是解决了债务问题而已。荆州的再次分割,刘孙联盟的裂痕,孙权对两淮的攻伐不利,孙权与关羽的私人关系,这种种的一切导致了日后的荆州乃是多事之秋。不过那就是以后的故事了。
第五十二章龙生龙,老鼠的儿子打地洞
    三国随章侃第五十二章龙生龙,老鼠的儿子打地洞
(演义第五十二回诸葛亮智辞鲁肃赵子龙计取桂阳)
上回我们在《借荆州?》一章中便就说到,演义中鲁肃和诸葛亮订约刘琦死后还荆州,便是这回演义中的事了。
“孔明曰:“子敬乃高明之士,何故亦出此言?常言道:‘物必归主。’荆襄九郡,非东吴之地,乃刘景升之基业。吾主固景升之弟也。景升虽亡,其子尚在。以叔辅侄,而取荆州,有何不可?”肃曰:“若果系公子刘琦占据,尚有可解;今公子在江夏,须不在这里!”孔明曰:“子敬欲见公子乎?”便命左右:“请公子出来。”只见两从者从屏风后扶出刘琦。琦谓肃曰:“病躯不能施礼,子敬勿罪。”鲁肃吃了一惊,默然无语,良久,言曰:“公子若不在,便如何?”孔明曰:“公子在一日,守一日;若不在,别有商议。”
史书中并无鲁肃和诸葛亮的借荆州一事,但是在《先主传》中说到:“先主表琦为荆州刺史,”由此可见,刘琦在当时的情况下确实有着比较特殊的地位。这便是我们本章要说的主题:
“龙生龙,老鼠的儿子打地洞”
我们所知,中国古代,甚或说世界古代史最大的特征之一便是:血缘在权力政治占据着极端重要的地位。在前文《兖州和徐州》《长子继承下的迷雾》《养子》几章中,已经数次涉及了这个问题,虽然在几章中都谈到了非血缘或者与传统继承制度不同的要点,但是总体来说,中国自传说中的尧舜禅让之后,便一直延续着以血缘为核心继承和分配权力的体系,皇室自不必说,社会中的各个阶层,自官僚贵族到商人平民,非不是以血缘为核心,形成大大小小的家族,甚或形成同姓的宗族。(一般宗族是以若干代前同一个祖先传下的子孙可视为同一宗族,据说是以四代前为基准,但是在实际情况下,往往有超越四代之前的,如古代农村常有一村同姓的情况,这些农村的人往往便是尊奉同一祖先,同一宗族,这在现代农村也可以常见到,此外便如刘备刘表等人,便是所谓的汉室宗亲,都是属于刘氏宗族的人,还有更广的以同姓便为一宗,所谓的五百年前是一家,如本回演义中的赵范与赵云便是这样拉上关系的。)其最典型者莫过于魏晋南北朝的士族鼎盛时期,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官职高低不是以实力,而是以血缘为依据。
至于西方自然也不例外,古希腊和古罗马在城邦时代固然有民主选举执政官的传统,但是细究其中的历史,仍不外乎是几大家族操纵。到了帝国时期和封建时代,王公贵族也将自己的家族用血缘包裹的严严实实,生怕与那些庶民们产生联系。虽说欧洲大陆并没有统一,但是这些贵族通过联姻等手段将欧洲大陆上的贵族们联系成一体,仔细算来,欧洲各王国朝代虽然频繁,但是权力的交接只是由一个贵族世家转移到另一个罢了,若是平民介入其中,便会引得整个贵族世界侧目,这种排他性丝毫不逊色于古代中国。
宗族宗法制度的内容极其广泛,写出来要一本书都不止,自然不可能就是在一章之内便能谈到的,本章就只是说说宗族宗法制度的核心,便是血缘。宗族对血缘看的极重,在《长子继承下的迷雾》一章我们便说到宗族中分大宗小宗,长子往往作为大宗,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养子》一章我们也说到若是要异姓收养为子改祖归宗,是要得到宗族内部的允许的,宗族往往不同意收养异姓为子,养子也往往以同姓同宗为先。至于刘邦那著名的白马誓,“非刘姓不得为王。”更是将血缘的重要性凸现出来。
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对这句名言我并不以为然,但是若说“存在一定时间并受过一定考验的事物有其道理之处”,我则深以为然。血缘能作为长期以来的社会制度的核心,确实有其独到之处。而其中在我看来,最重要的一点,便是减少了继承制度的成本问题。
在财产私有,权力私有的社会体制之下,不单个人保有私人财产和权力成为一个重要问题,财产权力的继承也成为一个相当棘手的问题。以最现代的观点看来,个人的财产和权力应当属于个人,而与其有血缘关系的子嗣假如并无贡献的话,并没有权力获得父辈的财物权力。但是,这就意味着一旦一个人死去,其所有的财物权力将成为无主之物,这样的真空必然引发一场争夺,而随着财物和权力越大,争夺也会越将惨烈,为了避免这样的情况,必须,或者说,自然而然的形成了一种继承惯例,让有血缘的子嗣继承财产。
为何选择有血缘关系的人,最重要的便是简单,选择诸如有实力有智慧等等的选项都太多繁琐,验证成本过高,只有血缘的成本最小。而且在家庭形成之后,有血缘的家庭往往是全体而不是以个人的身份参与社会竞争,这样一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也是财物的部分拥有者。(当然,这只能解释于成年子嗣)而随着时代的发展,这种惯例不断细化,形成比如长子继承等等措施,并赢得社会认可,形成法律或宗法制度。
在继承着财物和权力的同时,继承人也要对祖辈作出相应的回报,如祭祖,延续家族等等。(西方对祖先的崇拜尤其在基督教进入之前并不亚于东方社会。)这自不必说,但是为了维护延续家族的荣光。在漫长的过程中,贵族渐渐将血缘神圣化,将自己与其他等级的人区分开,所谓的“君权神授”,从某种意义上,也就是血缘神圣化的一种表现形式。
为了使自己的血缘神圣化,最早期的人是制造出各种神作为自己的祖辈,或者说将自己的祖辈塑造为神。这在东西方神话中都能找到影子,我们看那些古代帝王,莫不是神的后裔,便是这个缘故,在之后便是将自己的祖辈的英雄事迹广为宣传,皇帝国王最为简单了,开国帝王无人可比,那些大臣大将自然要好好宣传一下了,其中也不乏宣传的过头的。(也有一种是拉一些英雄作为自己的祖辈的事。)再后来也有一些比较浅薄的,自然我们也可以说现实吧,干脆也不要英雄事迹了,就比我们祖辈哪个官大吧。种种这些,都是要说明一点,我们家的血缘优良啊。
到了现代,种种这些都不行啦,连教会都不敢说太阳围绕地球转了。没事,说法总是有的,我们完全可以用科学来解释血缘的优良性嘛,所以教育说精英论一跃而出,成为新血统论的顶梁之柱。纠缠了这么多年了,其实贵族们就是想要说一点:
“龙生龙,老鼠的儿子打地洞”嘛!
第五十三章两淮
    三国随章侃第五十三章两淮
(演义第五十三回关云长义释黄汉升孙仲谋大战张文远)
历史小说家是怎么用史料的,演义在此回为我们做了一个榜样,演义本回,太史慈终于死了,太史慈在历史上死于建安十一年,可说得上在床上平稳的死去。但是作者大概是对太史慈非常欣赏,认为此类英雄人物怎么能这样平淡死去,又或许对太史慈死前的那段话颇为欣赏:
“丈夫生世,当带七尺之剑,以升天子之阶。今所志未从,奈何而死乎!”
这是《吴书》中记载的太史慈临终之言,演义中改成“大丈夫生于乱世,当带三尺剑立不世之功;今所志未遂,奈何死乎!”或许是因为对太史慈的壮志未酬身先死有所不平,作者将太史慈的死推迟到建安十三年末,经历了赤壁大战,不单如此,他认为英雄之死一定要有一个大场面才行,所以将太史慈安排到孙权攻合肥一役。这还罢了,作者又想安排一个好对手,所以将张辽挪了过来。
张辽战孙权确有其事,之后演义第六十七回也谈到了张辽威震逍遥津之事,这件事在历史上也是很出名的,大致和演义第六十七回所谈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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