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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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我来自军情9处- 第20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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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ong。/书农书库)了。这位夏都督绝对不止是表面上看起来的那么简单,一位只懂风花雪月,只会吟诗作对,只在兵书上看过攻城略地兵法的人,是不可能面不改色的站在这血肉模糊的战场上的。就算自己这种经历了无数场大战的将领,犹自会脸色发白,胃部不适,更何况是初次上战场的少年才俊?

这位夏都督,一定有自己不为人知的过往。

杜国凯这样想着,对夏都督的敬畏,越发的深了。

他们哪里知道,曾经的9处特工003,即便是在死人堆里睡觉都面不改色,怎会惧怕这古代的战场,与现代化学战比起来,这里简直就是天堂一般的干净。

黄彪兴高采烈的跑上前来,对着青夏说道:“都督,我们歼敌四千六百人,我们的人只伤了两百多个,一个死的都没有。他奶奶的,这样的战绩,说出去都没人相信。”

青夏坐在马背上,脸上没有半点笑容,她的目光在战场上扫视一圈,突然沉声说道:“这一队人,是契丹翰的部下吧?”

杜国凯迎上前来,恭敬的答道:“回禀都督,是的。他们是契丹翰大儿子花阿鲁的亲兵,花阿鲁也在里面,已经被我们射杀。”

“好,”青夏点了点头,说道:“将他们的头割下来,挂到乎恒山前的逊达神庙上去,让所有胆敢偷袭我们的匈奴人一起好好看看。”

杜国凯微微一愣,皱起眉头疑惑的说道:“都督,我们是秘密和骨力阿术会盟,这般大张旗鼓,可以吗?”

青夏抬起头来,目光深远的看着远处的天际,淡淡的哼了一声,说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无论是怎样的部署,都不可能瞒过别人的眼睛,何况我们这么大的动作,想悄无声息的赶到白登山,不下于痴人说梦。”

青夏的眼神顿时变得飘渺起来,她看着远远的无边无际的草原,看着那高高的青草,一颗心突然是那般的荒凉和冰冷,她语调轻飘,淡淡的说道:“我不但要让骨力阿术知道我来了,还要广而告之的让整个草原都知晓,无论是契丹翰、南奴赤利、坦搭、女真,还要让北秦、西川、西南蠢蠢欲动不自量力的藩国国主们,我要让全天下都知道我来了,来拉拢骨力阿术,来分化草原势力,来离间西川和匈奴,只有将所有的目光都吸引在身上,我们才有成事的可能。”

杜国凯眉头越皱越紧,可是他不敢问,他知道此行绝对不只是开市结盟这么简单,于是他很聪明的选择沉默,遵从这个人的一切指令。

头脑简单的黄彪却突然兴奋的叫道:“对!他奶奶的,咱们就这么大摇大摆的去,看他们能把咱们怎么样!”

宋杨站在青夏身后,看着前面骑在马上背脊挺拔的东南大都督,一颗心却渐渐悲凉了起来。唯一洞悉一切的他,不由得有些难过,虽然他知道自己不应该有这样的情绪,更没有这个资格,可是看着那个单薄消瘦日渐憔悴却仍然顽强坚定的女子,他却真的有些不自禁。不是爱慕,不是痴心妄想,只是在仰望的时候生出的一丝同情和可怜,尽管他知道她也许并不需要同情,可是在每个夜凉如水的夜晚,看着那个青草萋萋丛中的女子,他还是会觉得有些心酸。

局中的人,总是会##,@@自己该来自何方去往何处,只有跳出那个局,才会清楚的看到,到底那丝丝缕缕的红线牵扯的,是哪两个人的脚踝。

长风呼啸而起,卷起青夏黑色的披风,在浓郁的黑夜里像是苍鹰的翅膀。

青夏双目沉静,有着难以言说的情绪。

楚离,我将所有的阻力全都为你一一除去,将所有的箭头全都调转过来对准自己,将全天下的眼光都凝聚在我的身上。那些紧盯着你的眼睛,紧跟着你的尾巴,紧追着你的脚步,我都为你一一剜掉,一一斩断,一一削去,而你,就放开手,去做你想做的事吧。

燕门关外,白登山下,我等着你。

第二日,行军到白石口,楚军行程极慢,似乎是有意要被人发现行踪一般,不到黄昏,就在白石山下扎营。青夏坐在大帐里,正在批示卷宗,帐内站着一众随行大将,宋杨作为她的贴身护卫,也站在一侧。

“于参将,将俘虏的三千匹战马送回华容边城,其余的粮食箭矢武器则平均分配下去,伤兵留后,明日继续前行。”

于参将闻言上前一步,恭敬的说道:“末将领命!”

“许校尉,和骨力阿术的联络要抓紧,首次谈判的地点可以由他们来选,人员却要有我们来定,你尽快办好,然后向我汇报。”

“是,末将领命!”

“黄彪,昨天小伏击战,我命你带着弓箭手候着,等我的号令,你怎么提前进宫?若不是杜将军及时接应,我就要被你这个莽撞的人坏了大事。自己出去,到军法处领十军棍,不得有异议。”

黄彪顿时垮下一张脸,昨天擒拿一群小探子斥候,自己见人数少也没放在心上,没想到还是被这小都督发现了,无奈下应了声“末将领命”,就出去领棍子去了。

“李参谋,北地一代的情报分析,我要一份最详细的报道,你马上加紧对斥候的布置,也许很快,我们又要有一场大战了。”

李参谋点头道:“末将明白(看经典小说来——》://。shunong。/书农书库),只是北地部落众多,前日一个小队误入了一处小部落之中,大意##。”

“不要跟我说这些,”青夏突然抬起头来,双眼锐利的看着他说道:“误入北地百姓的生活圈,是你的部下的#意合失误,耽误了情报的回传,就有可能毁掉全军的性命。我们如今在别人的地盘,没有厚重的城池给你坚守,你们就要把自己当做匈奴人,当做强悍的匈奴骑兵,以后再遇到这种情况,想象匈奴人在我们的国土上是怎么做的,你们就业怎样做就好了。”

李参谋一惊,大声说道:“都督的意思是,让我们将一整个部落的人都屠杀?”

“有何不可?”青夏眉梢一扬,说道:“匈奴人人皆兵,拿起刀枪就是战士,放下兵刀就是百姓,战场的铁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难道还要跟敌人讲仁义吗?我们既然要征服北地,就不要奢望用道德经去感化他们。反正都是仇人,不在乎再多加上一条血债,武力永远是最##有用的语言,你们是我带出来的,我只负责将你们带回去,别人的死活,与我何干?”

李参谋是东齐文官出身,一时还有些接受不了青夏的说辞,反而是那些武将,暗暗在心底感叹了一声。果然是做大事的人,就算他们这些满手血腥的汉子,也无法将手伸向那些不拿刀剑的百姓。他们却不知道,青夏在现代部队中,特工守则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为了完成任务可以再不伤害祖国利益的基础上不择手段。

更何况,是那些本来就是,或者即将是军人的匈奴?

“若是不能胜任,就让你的部下当心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误。”

李参谋连忙点头,领命应是。

青夏将手上签署好的文件交给下面的书信官,说道:“这些信件,全都是海市卢忠勇大人的,你找十个人分十个方向送出去,记住,一定要至少有三个人被人截下,被人抢走的信件,至于怎样办到这一点,要不要牺牲性命,就你们自己去研究吧。”

书信官应了一声,就退了下去。青夏伸出手指,按在太阳穴上,对着一众人说道:“好了,你们先下去吧。”

众将沉声应是,齐齐退下。

帘子一动,只剩下宋杨和青夏,青夏站起身来,转身走进了内帐,只见一名乌金长袍的男子坐在小几旁,正在十分惬意的喝着茶,面容沉静,姿态潇洒。

青夏淡淡一笑,顺势在一旁坐下,拿起另一只茶杯,倒了一杯,仰头喝下去,斜眼打量着他,说道:“你倒是够悠闲。”

男子一笑,声音醇厚,面色自得,道:“风高浪急,世道艰险,俗话说,民不与官斗,大人位高权重,在下除了随遇而安,听凭差遣外,还能如何呢?大人一言九鼎,必不会为难我,只要我乖乖听话,便无性命之虞,又何必担惊受怕,做那妇人之#呢?”

青夏闻言忍俊不禁,说道:“你还真是胸怀宽广。”

男子笑道:“大人夸奖了。”

原来这人#就是金家的家主金少凰,青夏大军开战之前,她曾带着重病前往金家,任命金少凰为军需官,也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将这东南第一大富豪强行带到了草原上来。而楚军此次征伐的费用,自然由财大气粗的金军需官包揽了。

金少凰说是从军,实际上却好像是##一样,当日大军出发的那一天,金家的车队直直送了三十多里,金少爷的马车大大小小共有二十辆之多,上面所载之物品包罗万象无所不有,简直可以去周游列国。各中换季衣衫,出席各种场合的棉衣华服,熏衣的香料,睡前的熏香,他喜欢中意的香陶蒸炉,惯用的洗漱用具,光是澡盆就带了三个,两个马车都装不下。还有金少爷兴之所至需要的古筝和长萧,喜欢吃的干果茶点,他甚至还带了两个烤台和铁钳火炭,青夏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问他这有什么用,人家大少爷很是温和的回答她,路上若是打到野味,他们可以野外烧烤,登时#满朝武将为之绝倒,不知道这是去打仗还是去踏青。北地少蔬菜,他们家竟然还拉来了满满的一车新鲜瓜果,并带着两名金家的厨子一路跟随,伺候金少爷饮食。

明白(看经典小说来——》://。shunong。/书农书库)的人知道这金家大少爷是此次北地会盟的大军军需官,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楚国的公主要和亲塞外,夏都督所带的是送亲的队伍呢。

不过青夏也并没有阻止,她此行本来就没想过要秘密进行,既然如此,那声势就搞得越大越好,最好让各国都知道,南楚有一个不学无术的东南总督,带着二十辆马车来和匈奴人会盟,简直是不知死活。

青夏老实不客气的唱着金少凰的茶,吃着他的点心,一点不自在的神色都没有。好在金少凰也是个大方的人,吃饱喝足之后,他这个无所事事的军需官缓缓的站起身来,晃了晃手腕,神态闲适着说道:“美酒配佳肴,香茗留音韵,吃了茶,理应弹奏一首。”

说罢,就掀起古琴上的青布,端坐在古琴之后,手指一拨,就是一串动听的音符。

青夏扭头看了他一眼,只见这个男人玉面剑眉,周身上下都是养尊处优所带出的丝丝贵气,此人架子之大,享受的程度,恐怕连楚离这个一国之君都不能相比。

想到这里,青夏不由得有些兴致阑珊,楚离虽是一国之君,实则真的有享受到什么呢?天子,天子,究竟撑起的是谁的天下?所为的,又是谁的子民?

青夏站起身来,也不管身后叮叮咚咚弹奏曲子的金少凰,径直就走了出去。大帐的帘子一掀开,映入眼帘的满满都是碧绿清脆的大草原,再一次回到这里,青夏不由得觉得有几分温暖,她屏退侍卫,只余宋杨一个人在后面远远的跟着。

白石山虽然名义上是山,实际上不过是几块垒起来的石头,不过两人多高,可是在一望无际平坦的草原上,就显得十分醒目了。

白石山前面,是一处瓦蓝的海子,不是很大,但是却让周围的牧草十分茂密。青夏知道,这里原本是住着人的,因为自己的到来,这里的百姓都搬走了,也许自己走后,他们还会回来。

草原上的风很大,吹的青夏的长袍猎猎翻飞,满头长发随风而动,像是一匹上好的绢子。夕阳如火,染红了半面天空,远方的草,也像是着火了一样,青夏目光悠远,望着远方,#像那条地平线下随时都会跃出一个矫健的身影,那人会骑着战马,风驰电掣的奔来,拥有锐利的眉眼和孤傲的面容。

这里,已经不是第一次涉足了。

八年前,她曾在这里等待杨枫,一住就是两年,三年前,她曾在这里徘徊七个月,寻找秦之炎的下落。如今,她又带着千军万马,和塞外匈奴绝杀谋划,只为寻找那个任性倔强的男人。

她的一生,似乎都是在等待和寻找,为这个人,为那个人,从来没有为她自己,认真的、好好的活过一次。

可是,什么样的生活才是幸福呢?有人安享田园是福,有人位高权重是福,有的人子孙满堂是福,有人富甲天下是福,还有的人,要君临天下、降伏四海、统一大陆,才会觉得幸福。然而有的人,只有那么一个愿望,只想见那么一个人,只要能够实现,就是她的福。

走什么路,又怎是别人能够掌握的,命运在左右你的时候,你又怎知不是你的性格早已注定了会有今日?

春花秋月,西风瘦马,这些圣人严重的过眼云烟,终于还是世人看不开的凡尘劫数,勘不破。

“夏大人好兴致啊!”

不用回头,青夏就知道是谁来了,她轻笑一声,说道:“我的兴致,向来没有你好。”

金少凰笑着走上前来,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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