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丘唯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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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丘唯狐-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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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是高超,故而著书《独孤九剑》。
  从此之后,独孤前辈由一个武林人士变成了一位作家。并且于潋滟湖潜心研究著书之技巧篇。
  独孤前辈不想让世人以为他之所以独步武林是因为他的预感,所以没有将独孤家的占卜术撰闻成册。虽然未写成著作,但是他的占卜术可是天下可闻的。独孤家世代相传。
  上天赋予了独孤家这种异能,却也使得独孤家子嗣单薄,十代单传。他们世代用这潋滟湖的水,虽不能得长生,但也可以活到百岁。
  因此,世人来到这潋滟湖定居的人也就变得多了起来。
  可惜的是,似乎这个传说只对独孤一家生效。
  烈前来只为求得冉裳的下落。冉裳如今生死未卜,究竟是被谁掳了去?这和这场婚姻有没有关系,到底是不是欧阳家的意思,一切都是未知。诺家财大业大,早就是大家都羡慕的对象。冉裳的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虽然烈曾经学过《四海游》看过《四方志》,可真正说到离开家里,这还是第一次。
  前路漫漫,冉裳你又在哪里?
  一路上,烈从云曦国走来,便拿着冉裳的画像四处询问。
  “大婶,你有没有看到一个这么高的姑娘,额头带着朵莲花的?”
  “麻烦问一下,您有没有看到过这么高的一个姑娘,额头有朵白色的莲花的。”
  ……
  一天,两天……十天……
  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没有”。
  烈的心每次听到这两个字都像是要碎了似的。可是他不得不骨气勇气再多问一个人,再多问一次。
  若是冉裳直接从云曦城的城东出去了还算是好找些。怕就怕谁将她绑了藏了起来。
  现在最主要的是先确定生死。
  烈已经跑死了两匹马了,但是他还是快马加鞭未下鞍。
  “冉裳,你一定要活着,活着。等着我来接你。”
  很多时候,我们能伤害的,也就只有那些关心我们的人。
  谁为谁心伤,谁为谁心疼。
  如果冉裳知道烈如此这般地找她,她还会走吗?
  命运之所以是命运就是因为它的神秘。就是因为它可以让我们不期而遇,可以让我们在这一秒哭泣,下一秒开心地笑出来。
  有那么一个人,闯进了我们的生活,然后便走进了我们的心。
 

第七十三章 烈的踪迹
更新时间2012…11…29 23:36:46  字数:2194

 去潋滟湖的路并不那么好走。日头很大,火辣辣地焦灼着大地。
  “驾!~驾!~”鞭子抽打着马儿。
  “咚!~”的一声,马倒在了地上。烈一个闪身,弹跳出去。马儿口吐白沫,几次抽动,终于合上了眼睛。第二匹汗血宝马也被烈跑死了。
  并不是因为烈太过于沉重。几日几夜的这样跑,马儿实在是受不了了。
  要到潋滟湖还需要翻过一座叫做横岭的山峰,炎炎红日即将西斜,可是烈只得孤身翻领。
  “冉裳等我!~”烈孤身走进了那片山野森林。
  横岭的草都有一人多高,野兽飞禽,毒蛇猛兽。
  太阳下山得很快,入了夜,山里尤其的冷。最骇人的还是那冷风夹杂着水声。道路像是没有尽头。
  “嘶!~”一根树枝划破了烈的脸颊。
  草丛中出现了一双仿佛幽冥般的眼睛。草丛异动。
  烈一边警惕着周围,一边继续赶路。在他的眼里,没有什么比赶路更重要。
  突然地,一直白色的雪狼从丛林里窜了出来,冲着烈的脖子咬去。
  烈一个反手,利剑未出便用剑鞘重击了雪狼的头部。
  嗷嗷几声,便侧倒在了地面。
  那雪狼本是用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烈,可是烈现在实在是没有功夫理它。况且烈也并不想伤及无辜。便在它的头上又加上了一下子。雪狼昏了过去。
  包裹里的食物快没了,烈有些筋疲力尽地跪在了地上,剑支撑着地面,只有那把剑能够支持他。
  看着地面,烈的精神有些恍惚了。几天的赶路,实在是撑不住了。无奈之下,烈一个翻转,跃到了树杈上。这一夜恐怕就要在树上睡了。
  虽然烈一直在赶路,但是对于一个魔来讲,想要赶上他并不是什么难事。
  在很远的那一边,一朵云彩向烈的方向飘了过来。
  云彩之上,并不是别人,正是正在追踪烈的白虎。
  白虎化身为魔的时候,他的瞳孔就会变成猫科动物的样子,中间有一条细细长长的缝隙。嘴唇也逐渐变为了紫色。那么邪佞的模样实在是不适合去穿一身白衣服。
  在横岭之下,白虎负手而立。
  “这么迷的荆棘琳……一定会把衣服划破的。”白虎看着这片荆棘丛林十分上火。“总不好把这里放把火烧了吧,那个人还在里面呢。”
  白虎看着这片让人头疼的丛林,决定去山的那一边等着烈出现。
  太阳从东边露出了头,天边变得火红,而烈却一直昏睡到日上三竿。浑身酸痛,可是还要继续赶路。
  渴了就喝蛇血,饿了就烤兔子。
  那雪狼自从那日之后便总是神秘兮兮地跟着烈。
  烈也不得不提高警惕。毕竟人不是狼,他不知道这匹狼到底想做什么。
  “这匹狼是不是饿急眼了?吃了秤砣铁了心,非得让我把它杀了才算了事?”烈这样想过,也举了几次刀,最终还是没下去手。
  山路十分的崎岖。这里鲜有人烟,能够有条路已经是上苍的恩赐了。烈的身上被划出了不知道多少个口子,终于看到了这条山路的尽头。
  “出来了!~我出来了!~哈哈!~出来了!~”烈一向是干干净净的模样,可这些天却是胡须满面,衣衫破烂,浑身血痕。烈的嘴唇有些干裂,都已经发白了。声音虽然有些干哑却仍然能够听得出那种兴奋。烈走这条路是做好了死的决心的。若是找不到冉裳,他就陪着她死。
  “兄台,”从烈的身后传来了一声话语。
  烈回头,看到了一个紫色头发的男子。
  由于转身太急,烈的身体一个摇晃,眼前的影子竟然模糊了。
  总算是看到人了,看到人就安全了。心下一松,几日来积累的疲劳尽数袭上心头。烈累得倒在了地上。
  白虎将眉毛抛了一下,说:“怎么,难道是吓得?我这么玉树临风,怎么会呢?现在明明是人形啊!~”
  白虎单手便揽起了烈的腰,提于腰际,将烈带到了平原地区。
  看样子,烈是受了风寒,疲劳过度。幸好不是什么大病。若是在成魔之前死了,这个罪名白虎可是担当不起的。
  白虎就地生了团火,不管怎么说,这里的条件这已经是最好的能够御寒的方法了。白虎还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这场凡人的游戏,他还没有玩够。只要烈不死就行。
  “呵,幸好我不是个凡人。赶这么几天路就这样了?真是脆弱。真搞不明白,要这个人能做什么。”白虎拿着烧火的棍子捅了捅昏迷中的烈。
  一条雪白色的狼从山林中蹿了出来,离老远的望着他们这边。
  白虎还真是被惊了一下。这狼走路倒是轻,不声不响的。
  “这是他养的宠物?还挺忠心的,主子都这样了还跟着。”白虎道。
  看来和烈相比,白虎更看重的却是那只雪狼。
  白虎将刚考好的鸡撕下一块鸡腿丢给了它。
  雪狼顿时和白虎产生了一种英雄相惜的感情。
  无以为报地唔嗷了几声,把鸡腿叼了起来,一顿咀嚼,吞进肚子。估计是觉得比生的好吃,雪狼舔了舔爪子,向这边又靠近了点。
  “唉,你跟着这样的主子,以后可有得忙了。你想不想变成魔试试?”白虎逗弄着那匹雪狼。
  这动物只能变成妖……
  可这雪狼不知道啊,似乎颇为满意白虎对它说的话一般,不停地伸着舌头淌着口水。
  雪狼心想:“你能再给我一块鸡吃吗?”
  木柴架起的火堆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火光带着些许温度,烈慢慢地喘息着。
  见烈还是不省人事,白虎又变幻出了一个披风覆在了他的身上。对于魔来说,这样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
  “要是大哥看见我先找到这厮,一定会夸我的。哈哈!~”白虎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烤了另一只野鸡。
  “怎么看怎么觉得他是个凡人,而且很凡,很凡。”白虎捏了捏烈的脸,“有什么不一样?还没我长得帅呢。大长老怎么就寻思找这个人了?”
  魔懂得很多人不懂得的。可是也有很多人懂得的魔不懂。他并不懂为何大长老要利用烈。他更不明白烈心中的情感与冉裳心中的情感究竟是如何的。
  魔的世界里没有那么多的情爱,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不顾自己的性命只为搏其一笑;他不会明白人世间有一种东西可以让人魂绕梦牵。
  在魔看来,一生只是生与死的游戏,如是而已。

第七十四章 城东
更新时间2012…11…30 23:51:34  字数:2032

 话分两头,青龙离开云曦国之后一路向东走去。白日里,青龙扮成商队的主雇,傍晚他就开始腾云搜索烈的踪迹。可这一路走来,从来都没有看到那个叫做烈的人的影子。
  这找人可就像是大海捞针。
  虽然青龙比白虎卖力,但是不得不说,白虎的方式比青龙这般单纯地寻找有用很多。虽然白虎总是偷懒,但是懒人也总是能找到一些能够偷懒并且还有效果的方法。
  毕竟这是人的地界,不是魔界。
  离开云曦国后,冉裳和苏玉就先在离城东不远的一家客栈开了两间房。苏玉本来是想开一间上房给冉裳的,可是冉裳说什么都没同意。大约是盘算着往后的日子还长,想省着点用。
  冉裳进屋的时候,大伙儿看到这像是画里的似的人儿,都看呆了。冉裳倒是没有什么反应,大抵上是习惯了。
  客栈里,天造地设般的一对儿人进了门,可是却要了两间房。伙计不解,老板不解。
  老板问:“这怎么小两口儿吵架了?”
  苏玉笑得合不拢嘴吧。
  冉裳转头问:“小两口儿是什么?”
  苏玉咳了咳说:“恩……怎么你不知道吗?”
  “从来没挺烈说过这个词。”
  苏玉想了想说:“恩,他就是称呼一下咱们两个而已,不用介意,不用介意。”
  说罢便推着冉裳往楼上走。
  回头还冲老板抛了个眼神。
  这老板就懂了,“何止这还没结婚呢!~”
  终于可以放心地歇息了,冉裳打开包袱想稍作整理。
  离开家的时候本是带了许多衣物的,一件件如云绸,如锦绣。
  冉裳刚进屋坐下,没一会儿工夫苏玉就敲了敲门进来了。
  苏玉看着冉裳摆弄那些衣服,噗嗤地笑了出来:“诺小姐,你就想穿着这个行走江湖啊?”
  冉裳反复摆弄了一下说:“怎么了?这些衣服都挺好看的啊!~”
  苏玉笑着说:“你就没发现,咱们这往东走,一路来有多少人回头瞧你?”
  苏玉说着撇给了冉裳一件布衣,说:“拿着,这个是趁着你昨晚儿睡觉的时候去定的。”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你要是穿着那身衣服啊,保不定什么时候遇上山贼就得把你给劫了。我可是很想保护你,但是我不能一下子对付那么多人。”
  冉裳看着那身衣服,是一套男装。颜色素得很,褐色的,不带一点图案。
  苏玉又看了看说:“不行不行,这头饰也不行,怎么能梳理得这般淑女呢。行走江湖可不如你在家里,要打扮得素气些才行。”
  虽然不知道苏玉说的对不对,他总是没有坏心的。
  屋子里的陈设甚为简单,一桌,一床而已。
  窗子对着街道,能够听得到外面的叫卖声。
  苏玉吃掉了一个果盘里面的水果说:“今天都累了,先歇歇吧。明天开始,我陪你浪迹江湖。”
  “你陪我?你为什么陪我?凭什么陪我?”冉裳问。
  苏玉拿出怀里的那块玉佩说:“我也不知道,但是我觉得它是不会作假的。它带我找到了你一定有原因。我想看看那个原因。”
  说完,他将玉佩揣回怀中。
  “娘说这玉佩是我出生时候就带着的,是天命。我信命。”说完,苏玉出去合上了门。
  冉裳住惯了奢华之地,还是第一次看看这寻常百姓是如何过活的。
  推开南窗,有风自飘香。香者何处来,自然有杜康。
  原来这屋子的对面竟然是一家小酒馆。
  冉裳在窗边看着这外面的石井街道,人流攒动。
  这是她曾经多么向往的自由啊,可是单单却了那个人在身边。
  “烈,我终于自由了。”
  那一天,一路劳顿,总算是好好地睡上了一觉。
  木板床,很硬,可是诺冉裳实在是太累了,太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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